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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创业学院正式揭牌

来源: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陈祺鸿   9-1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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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常保国为中国政法大学创业学院揭牌)

9月18日,为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我校召开2016年学生创业工作会。校长黄进,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和科技园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创业学院执行院长周荣,北京震宇昌晟互联网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登国等,赫斯特教育创始人、法大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然应邀参加。会议由我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任、创业学院执行院长解廷民主持。

会上,黄进、常保国为中国政法大学创业学院揭牌。我校于今年6月成立创业学院,作为学生创业教育综合平台,具体负责学校创业教育规划及重大创业决定的落实。创业学院院长由常保国担任,执行院长由解廷民兼任。常保国代表创业学院聘任我校教务处处长卢春龙、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徐庆和北京震宇昌晟互联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剑元为兼职副院长。

常保国、吴登国分别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创业学院与北京震宇昌晟互联网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学生创业合作意向书。

黄进在讲话中指出,一所好大学应该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法大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法大的办学目标从研究型到创新型大学的转变,就体现了学校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视。他指出,法大创新型大学的建设包含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学校特别强调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四型”人才的培养。

黄进指出,创业的关键在于“创”,而“创”不拘于创业,“业”也不限于企业,创业应该从广义上理解,创造、创意、创新的精神应当融于各行各业。在本职工作开创一番事业的就业者、开办企业并提供就业机会的创业者都是创业。黄进表示,我们应当注重“创新创业教育”本身的创新,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大学专业教育、通识教育的过程中去,构造具有法大特色的创新创业指导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创新创业教育的人、财、物方面的投入,内外结合,协同育人。他表示,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背景之下,一个好的大学,应当将创新创业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

常保国在会上发言。他指出,大学生创业教育是新时期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创业学院的成立将是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起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不是针对一部分学生,而是面向所有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创业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合力工程,离不开各学院、各职能部门间的通力合作。

卢春龙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并通报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解廷民就我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的背景、开展情况做了简要介绍。商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李欣宇从工作目标定位、问题意识、具体措施和抓手、成效四个方面介绍了商学院创业工作经验。校友毕然结合自己在法大学习期间的创业历程、公司发展、未来前景等进行了做创业经验交流。

会上,周荣从成效、工作和展望三部分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经验。人民大学长期以来坚持“结合校情、创造特色”的工作理念,以“业、新、育、融、圈”五字为方针,强调育人为本是关键,从普及教育、系统教育、重点教育和实践教育四个层次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应视为解决学生就业问题的权宜之计、一时之举,而是人民大学进行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

据悉,我校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落实《中国政法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依托创业学院的建设,构建“教育、训练、实践、扶持”创业指导体系、“创业基础、创业实践、创业实务”创业指导课程体系、“专兼结合、校院两级”创业导师队伍体系。

编辑 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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