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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喜获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研招办   7-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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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表彰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隆重举行。我校荣获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研究生院何欣、毛洪涛荣获“先进个人”称号。北京教育考试院院长钱军、副院长许晓革、纪委书记周剑梁及北京市相关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参加了表彰会。

(我校喜获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主要为表彰在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近年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不断改革、完善招生机制为切入点,在提高生源质量、改革考试形式、推进信息公开、维护招生公平公正等方面都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我校在做好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同时,全面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历年北京教育考试院委托的考点组织、统考评卷等工作任务,为推进北京市研究生考试招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组织考试方面,我校考点每年约3500名考生,其中约四分之一报考京外高校。面临政治上有新要求、考生规模上有新挑战、改革上有新任务,我校牢牢坚持“考试安全是生命线”的底线思维,高度重视、聚焦问题、深入研判、精心组织,强化安全管理、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现了平安研考的目标;在统考评卷方面,我校连续两年承担北京地区法律硕士联考业务课评卷工作任务,完成评卷约6.4万份次。面临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的压力,我校坚持“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在规章制度、人员场地、安全保卫、硬件软件等方面做好充分保障,确保评卷顺利开展,确保评卷公平公正,为全国法律硕士人才选拔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我校喜获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将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攒足干劲、埋头苦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推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法科特色强校的目标而努力。

编辑 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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