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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第一讲成功举行——最高检高级检察官吕洪涛谈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和政策问题

来源:研究生院   11-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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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18:30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的2018年《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第一讲于学院路校区教学楼207教室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国家二级高级检察官吕洪涛做题为《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的演讲,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杨秀清做点评,讲堂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肖宝兴主持。

肖宝兴简要介绍了两位嘉宾的教育经历、事业成就和《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研究生课程的开设背景。感谢两位嘉宾的大力支持,感谢同学们的高度关注和热情参与。

吕洪涛全面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来龙去脉,主要内容包括:公益诉讼概念及检察机关的早期探索;检察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建立过程;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任务;检察公益诉讼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吕洪涛副厅长从“检察公益诉讼”和“公共利益”的基本概念出发,结合历史分析的角度,简明扼要的回顾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的历史作为和定位变迁。通过介绍党的大政方针与法律修改状况,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建立过程。紧扣典型案例和各项统计数据,阐明检察公益诉讼的运作过程,对检察权的运作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检察工作的形势、机制、能力与经验为依托,指明了检察公益诉讼的任务和目标,点出了需要把握的问题和工作任务。他强调,正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才有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建立和进步,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

杨秀清指出,吕洪涛副厅长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不仅提供给大家非常丰富的素材和知识,还能够以问题为导向,指出现实问题背后存在着的理论供给缺陷。她认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中国的实践非常独特,这里面有很多具体的问题都涉及到法学理论和现实的衔接。她希望各位同学在表现出兴趣的同时,努力做好研究,以微观问题的深入求得对宏观问题的理解,共同推动检查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和进步。

同学们就检察公益诉讼中确认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标准、检察机关确立诉讼主体资格的理论依据、检察机关享有一般监督权的具体形式进行了提问。吕洪涛高度肯定了同学的法学功底,还指出,检察领域的法学研究是个高产田,鼓励同学们关注检察实践,推动相关研究。

肖宝兴对讲堂做了总结。他说,吕洪涛检察官三个小时的精彩演讲,语言风趣幽默,内容博大精深,情怀境界高远,贯通古今中外。吕检的演讲从历史与现实,成绩和问题,理论与实践,理念与制度,中央与地方,改革与前景等多个方面生动阐述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政策和法律问题》这一前沿课题,具有严密的体系性、强烈的务实性、高度的启发性。难能可贵的是,吕检对于司法实践中的诸多生动细节信手拈来,代入感很强,在寓教于乐中深化了听众的思考,充分展现了共和国高级检察官的精湛业务与崇高风范!

本次讲堂吸引了众多师生到场聆听,更有不少实务工作者济济一堂。讲堂的成功举行,顺利拉开了2018年《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的帷幕。

编辑 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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