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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教义学问题研讨——第六期“法大刑事一体化”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刑司新闻中心   5-3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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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8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改革研究创新团队承办的第六期“法大刑事一体化”学术沙龙在我校科研楼B209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沙龙由我校刑事司法学院讲师蔡元培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吉冠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杜磊、国家检察官学院讲师薛向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讲师郭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白冰应邀出席。出席本次沙龙的还有我校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汪海燕教授,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卫跃宁教授,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刘静坤教授,我校证据科学研究院林静副教授,刑事司法学院洪道德教授、鲁杨副教授、屈新副教授、王晶副教授、肖沛权副教授以及耿佳宁博士、郭旨龙博士。我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列席本次学术沙龙。

(刑事法教义学问题研讨——第六期“法大刑事一体化”学术沙龙)

本次学术沙龙以“刑事法教义学”为研讨主题,围绕“刑事诉讼法教义学的现状、困境与出路”“刑事法教义学的路径与方法”和“刑事程序的基本要素和分析方法”三个主题单元进行深入研讨。进入研讨环节前,汪海燕教授对“法大刑事一体化”学术沙龙系列活动作简要介绍,解释了该系列活动的宗旨在于“打通学科‘专业槽’、促进刑事一体化”,并期望与会专家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从各自领域对相关议题提出宝贵见解。

第一单元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吉冠浩就“刑事诉讼法教义学的现状、困境与出路”作主题发言。吉冠浩老师分别从法教义学对待法规范的态度、法教义学的应用方法、法教义学与法解释学及诠释学间的关系等方面对法教义学的基本理论进行解读,在此基础上对刑事诉讼法教义学的困境和出路作出了深刻阐述。评议环节中,林静副教授结合德国经验对法教义学的发展提出了独到见解,耿佳宁老师从局限和不足出发对刑事诉讼法教义学的精细化趋势进行了反思,白冰老师从方法论自觉、体系化思维、法教义学的司法面向三个方面谈及了刑诉法学科独立品格的拓展与转变。在此单元中,我院洪道德教授还对法教义学的具体内涵进行了分析。

第二单元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杜磊由《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切入,以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为例对“刑事法教义学的路径与方法”作出了生动而细致的解读,同时就刑事法教义学目前存在的问题发表了独到的见解。我院洪道德教授、卫跃宁教授在回应杜磊老师发言的基础上,对刑事法教义学的适用领域、法教义学与法解释学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探究。在此单元中,薛向楠老师结合相关数据对法教义学在我国的研究现状及其在各个部门法中的具体分布作详细介绍。

第三单元中,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刘静坤围绕“刑事程序的基本要素和分析方法”作专题报告。刘静坤教授分别从政策要素、权能要素、权利要素三个角度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框架进行了剖析,并立足实践对法教义学的分析方法提出了个人见解。其后,我院肖沛权副教授、郭旨龙老师对刘静坤教授的发言作相应总结和点评。肖沛权副教授还结合法条竞合的情形对刑事诉讼法教义学的功能与作用进行了反思,郭旨龙老师以“雷洋案”为例展示了法教义学分析方法和社科法学研究方法的融合。在此单元中,我院蔡元培老师就法教义学在司法实践中的效用提出了几点疑问,引发了与会代表的深刻思考。

自由发言环节中,与会学者针对研讨过程中受到关注的“刑事法教义学的功用”“刑事法教义学的具体面向”“司法解释与法教义学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回应,于观点的碰撞中产生了共鸣。

在主题研讨结束后,蔡元培老师对本次沙龙进行了总结,表达了对各位发言人及参会人员的感谢,并向与会专家、学者发出了后续系列研讨活动的邀请。本期沙龙“一体化”色彩浓厚,在青年学者的踊跃参与下,呈现出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相结合的鲜明特征。在推进“法大刑事一体化”的同时,也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学术交流、搭建刑事法研究共同体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 陈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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