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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法治文化(汕头)论坛”顺利召开

来源:人文学院   8-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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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贺现理)8月3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和汕头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的主题为“新时代民营企业发展与司法保障”的第三届“法治文化(汕头)论坛”在广东省汕头市成功召开。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汕头市法学会、汕头市委宣传部、汕头市检察院、汕头市人大法工委、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头市司法局,汕头市工商联、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领导同志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参会人员围绕新时代民营企业发展与司法保障的主题进行深入研讨,从不同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研讨会的开幕式上,汕头市法学会会长廖文松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文兵教授分别致辞。廖文松在致辞中重点谈到汕头市民营企业的数量、规模、以及发展状况,他用各项具体的数字指标来说明民营企业在汕头市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兵在致辞中感谢了汕头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潮汕校友会的支持,回顾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在汕头举办的前两次论坛,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营建法治文化对民营企业发展和保障的重要意义。

《法制日报》理论部主任编辑郭恒忠主持了上午的主旨发言环节。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李德顺先生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梳理了我国历届领导人关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主在社会政治经济中地位的相关论述,阐明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主是人民主体中的一部分,是人民内部中的平等主体,在法律上应当给予同等的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周长玲教授就民营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及其防范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文化中心耿慧茹研究员对司法领域落实中央关于民营企业保护的指导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并通过对张文中等案件的分析,对人民法院通过多项举措,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进行了阐释。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法治文化研究所所长崔蕴华教授主持了下午的专题发言环节。暨南大学刘文静教授从宪法和行政法的角度,就依法行政与民营企业的平等法律保护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中国政法大学胡静教授从环境资源法的角度,阐述了民营企业可能遇到的环境损害方面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关法律风险的防范;中国政法大学郭宏斌副教授探讨了在知识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和类知识产权要素在不同的企业法律形态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民营企业对这些要素如何利用和保护的问题;同济大学张韬略教授就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方面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清华大学陈新宇副教授从法制史的角度,阐述了沈家本的法律思想及其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意义;上海师范大学吴启铮副教授就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刑事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沈毅律师从律师实务的角度,谈了关于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的几点思考。

本次研讨会由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实务届人士和法律理论届人士共1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体现了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此次论坛,在汕头引起了较大反响;《汕头特区报》、汕头电视台等皆作了相关报道。

编辑 骆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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