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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蔡基刚教授做客我校名家论坛--谈法律英语专业建设与英语教师知识结构

来源:科研处 外国语学院  8-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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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中国政法大学名家论坛第247讲于腾讯会议线上顺利举办。本期论坛主讲人为复旦大学外国语学院蔡基刚教授,主题为“法律英语专业建设与英语教师知识结构”。外国语学院院长张清教授担任主持人,我校与外校的多位教师、研究生参加,参与讲座人数腾讯会议达140余人,哔哩哔哩平台同时在线直播,人数达55人。

论坛正式开始前,外国语学院院长张清教授对主讲人进行了简短介绍,蔡基刚教授是上海市教委高校大学英语教学指导委员主任、全国专门用途英语教学研究会会长、学术英语教学研究会会长,同时也是我院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全面实施学术英语教学改革的引路人。

论坛伊始,蔡教授首先对法律英语的发展背景进行介绍,目前全国已有四百多所学校开设法律英语课程,其课程本身的成熟度也较高,可以说法律英语是继商务英语之后最有可能进入教育部学位目录的专业,而当下亟需解决的问题是该专业的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课程设置方面的具体构建。

在讲座的第一部分,针对法律英语专业如何构建这一话题,蔡教授提出五个问题进行探讨,引发听众思考。包括:①法律英语的定义;②如何理解“法律+英语”的概念;③法律英语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④法律英语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⑤法律英语专业的学科支撑。蔡教授强调,以上问题的明晰化是构建法律英语专业的前提。

在讲座的第二部分,蔡教授围绕法律英语专业的学科支撑这一话题展开进一步的深度解读,明确指出:法律英语专业的建设需依赖于专门用途英语学科。接下来,蔡教授从专门用途英语的视角对法律英语专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进行说明。关于研究对象,蔡教授指出,任何学科必须有自己清晰的研究对象,法律英语专业同法律专业英语的不同也体现在其研究对象的区别中,法律英语的研究对象可以是法律行业的各种语类(判决书或合同文本等)或场景工作语言(开庭或辩护用语等),也可以是法律期刊论文特殊的语篇结构等。同时蔡教授引用文献研究为听众应当如何从ESP研究视角来细化研究对象拓展了思路。关于研究方法,蔡教授列举了普遍方法和专门用途英语研究方法,并强调语料分析是目前专业或行业中应用最广范的手段,研究者可以根据不同目的建立不同类型的语料库,通过句法或词汇分析得出确定结论,例如法律英语语料库可以细分为刑法、民法、经济、金融、合同、庭审语料库,同时也可建立平行语料库。

在讲座的第三个部分,蔡教授对法律英语专业课程设置和法律英语专业教师知识结构给出建议。即法律英语专业应包括三类课程:①语言技能类课程;②法律基础知识类课程;③专门用途英语类课程。法律英语专业的英语教师应具备两部分专业知识储备:①法律基础知识;②专门用途英语相关知识。

在讲座的提问环节中,蔡教授对听众提出的一系列问题给予了全面细致的解答。蔡教授在本次论坛中使用独特视角和方式解读法律英语专业的学科依据和发展方向,为我院师生深入了解和研究法律英语专业带来了新的启发与思考。

编辑 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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