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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管理 坚持“阳光收费”——我校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相关部门答记者问

来源:新闻中心  记者/葛莹   10-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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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2017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在我校如火如荼地进行。根据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年度秋季学期的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由审计处、监察处、财务处协作完成。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我校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依法收费,督促其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严防教育收费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为了在我校持续推进“阳光收费”的同时使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能够被更多师生关注、了解、支持,加强监督力量,校报特邀相关部门答记者问,将相关重点问题作出梳理。

记者:我校为什么每年都要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呢?这项工作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答: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及千万学生家庭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我校每年都要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旨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有助于学校继续巩固治理教育收费工作取得的成果,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强化社会监督作用,为推进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及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记者:大家都很关心哪些情况属于教育乱收费?教育乱收费的“高发地带”是哪里?

答:教育乱收费概念较广,从幼儿园阶段到大学阶段都涉及,具体来说主要有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问题,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教辅资料违规管理情况,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民办教育等各级各类院校的办学、招生及收费不合规情况,均属于教育乱收费。就高校而言,教育乱收费的“高发地带”,主要包括:超范围、超标准收取各学段学费、住宿费、招生考试费;自立项目收费;未按时、足额发放相关资助款,虚报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资助资金;代收商业保险费或代办学生、幼儿商业保险等。

记者:我们学校本学年秋季学期将会分哪些阶段、从哪些方面开展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

答:学校本次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分为6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秋季学期开学初,我校收到北京市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学校2016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教育收费行为进行检查。校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责成审计处牵头,监察处、财务处配合做好此项检查工作;2.准备阶段:在充分学习《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学校审计处牵头,协同监察处、财务处组成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就此次检查的覆盖面、检查方式及检查重点展开讨论并做出决议;3.宣传阶段:学校审计处负责撰写《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将通知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公开,旨在向广大师生强调此次教育收费检查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督促我校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完成检查工作;4.自查自纠阶段:各学院、行政处级单位按我校《通知》时间要求,即于2017年9月8日-9月18日完成自查工作;5.抽查阶段:在各学院、行政处级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学校教育收费治理办公室对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有关学院及部分处级单位进行抽查,于2017年9月19日-9月25日完成全部抽查工作;6.总结整改阶段:学校审计处对各学院、行政处级单位反馈的教育收费自查报告进行整理总结,形成我校2017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报告,对部分二级单位在自查报告中反应出不清不明的问题要求明确并督促落实整改。由学校宣传部对本次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做广泛宣传。

重点检查以下5方面内容:学校自2016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收费情况,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学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学校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的情况。

记者:学校为了防止和整治教育乱收费情况的发生,针对“高发地带”都做了哪些努力?

为了防止和整治教育乱收费情况的发生,我校从收费审批程序、收费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体制,信息化公开等层面进行了整治与完善。

一是完善我校财务收费制度及审批程序。学校所有学生收费均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相关收费审批备案流程,并体现在《财务管理典》中。

二是加强财务票据管理。所有收费均有通知单、结算单、收退费凭证等单据;经过公示的收费项目全部采用财政部统一收费票据。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收费项目、资金、票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是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各类收费标准以不同形式在学校及网上进行公示,常年通过校园网,收费公示栏、公示墙,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电话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

记者:若收到有关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举报,学校是否有相应进行处理的问责制度?要达到怎样的处理效果?

答:自2012年,学校纪委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与各学院、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图书馆、研究生院、体育教学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医院、饮食中心、维修中心、公寓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签订了《中国政法大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责任书》规定了落实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的具体要求、各单位的职责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如收到有关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举报,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并督促有关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记者:广大师生在平时的工作生活当中,能够用怎样的方式监督学校的教育收费情况?

答:学校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性收费、代收性收费管理办法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监督电话:010-58909069;举报邮箱:jjw@cupl.edu.cn。

编辑 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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