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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守正创新国际法砥砺前行中国路

来源:法制日报   1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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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进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而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虽然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世界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贫富分化日益严重,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人类面临许多共同挑战。我们所处的时代表明,这是一个需要法治特别是国际法治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国际法理论创新而且一定能够产生国际法新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国际法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国际法新思想的时代,这是一个我们法律人特别是国际法学人可以大有作为的时代。

大家知道,公认的国际法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行为规范,也是国际社会通用的话语体系,更是全球人民的价值共识。国际法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在我看来,公认的国际法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体系。在当今日新月异的世界,如何认识国际法?如何对待国际法?如何发挥国际法的作用?这是我们国际法同仁应该持续关心并深入思考的问题。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对中国而言,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我们既要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也要反思存在的不足和教训。可以肯定地说,40年来,中国是现行国际法的学习者、追随者、适应者,也是现行国际法的遵守者、践行者、受益者,更是现行国际法的维护者、建设者、贡献者。今天,中国能够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能够进入世界前列,不仅仅得益于改革开放,得益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且也得益于学习和掌握国际法,包括进入WTO、掌握WTO规则以及践行和建设国际法治。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当中国较为熟练地掌握了现行国际法之后,在按照现行国际法规则走进国际社会、处理与世界各国的关系、参与全球治理的大背景下,对于中国能熟练掌握并运用国际法参与国际事务、按照现行国际规则来为政行事的状态,现在有的国家感到不自在、不舒服、不适应了,进而遏制、围堵中国的发展。有的国家甚至逆世界潮流而动,退出得到很好遵行的国际协议,退出普遍性国际组织。大家知道,我国现在普遍使用即时通讯方式”微信”进行交流,都爱建朋友圈或被邀请进入朋友圈,如果你进去后又要退出朋友圈,我们管这种行为叫”退群“。用中国的说法,上述国家的行为也是典型的“退群”行为。这种国家否定多边自由的投资贸易体制,奉行孤立主义、单边主义和民粹主义,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修昔底德陷阱”的说法。

其实,中国反复强调,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国际公平与正义,反对将一己意志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以强凌弱;中国的发展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中国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习近平主席曾表示,”我们都应该努力避免陷入‘修昔底德陷阱’,强国只能追求霸权的主张不适用于中国,中国没有实施这种行动的基因。”显然,世界上本无“修昔底德陷阱”,但大国之间如果一再发生战略误判,就有可能自己给自己造成“修昔底德陷阱”。

因此,在当前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要充分发挥国际法的作用,基于现行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各国之间要实现合作共赢,一定要共同努力,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国际法为准绳,建设性管控分歧,将冲突点转化为合作点。国家与国家相互之间,不能戴有色眼镜观察对方,要加深对彼此战略走向、发展道路的了解。多一些理解,少一些隔阂;多一些信任,少一些猜忌,防止战略误解误判。我认为,学习国际法、掌握国际法、运用国际法,是避免守成强国与新兴大国之间陷入“修昔底德陷阱”的一大必不可少的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循公认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严格履行基于国际条约承担的国际义务。中国对涉及国际法各个领域的诸多问题,都表达过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进行了大量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国也参与了数以百计的多边条约的拟定,并成为包括WTO协议在内的诸多国际公约的原始缔约国或参加国。中国对国际法的编纂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和其他国家共同倡议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积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推进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并特别提出要推进构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表明,中国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同世界各国一道,奉行国际法,遵行国际法,践行国际法,促进世界各国和平共处、和衷共济、和而不同、和谐发展,为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作出新的贡献。

第三届“东湖国际法律论坛”就国际投资贸易秩序面临的挑战和重构从法和商两个角度进行研讨,意义非凡。目前,对包括WTO在内的国际投资贸易秩序进行改革的呼声很高,我们中国的态度是开放的,也在积极的。我们愿意和世界各个国家一道来推动这一变革,共同迎接新的挑战,推动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共进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1954年,朱德元帅游东湖后曾题诗,其中有两句是这样的:“东湖暂让西湖好,今后将比西湖强。”他预言东湖风景区将会胜过西湖风景区。我想,借用朱德元帅的这一诗句来形容一下中西之间的竞争,只要我们中国人能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中国自己的事情做好,东湖胜过西湖,东风压倒西风,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文章为作者在第三届“东湖国际法律论坛”上的致辞节选)

原文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81205/Articel09003GN.htm

编辑 骆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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