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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执规必严 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建芹   4-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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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8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制定和修订了14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新时代,党的领导方式必然走向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首要的前提就是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即依规治党。这是新时代对党领导方式的新要求。同时,将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轨道,使党依法执政、依法领导,更是依法治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含义。

执政党执政理念、方针、行为的制度化、法治化,对于国家治理整体法治化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这是基于党在我国各方面领导地位的必然要求。党在国家建设与发展中的领导地位,是中国法治化建设绕不开的现实基础,也决定了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转型,必须以实现党内治理的法治化为前提和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近70年的执政历程中,对法治的探索矢志不渝,“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也成为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中最为深刻的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必先全面依规治党,这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核心保障。首先,要善于将党的意志通过正当程序上升为法律,将党的宗旨及规矩制度化。形成管党治党的规则约束,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在国家治理及党的建设领域的体现和运用,更是为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而进行的一场“自我革命”和深刻的治理变革。这不仅标志着党内治理走向制度化、法治化,更意味着党自身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手段不断走向完善与成熟,并与国家法治建设一起,成为一体两翼、互为协调、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

其次,实现党内治理的法治化,不仅是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最佳表征,也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然要求。其一方面需要党在国家法律范围内活动,另一方面也需要依靠完善科学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再次,作为新时代党的伟大工程,依规治党不应止于党的制度建设,而要成为强调运用制度手段,对党内事务、党员干部行为、党内政治生活进行管理和约束的治理形态,并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党内各项事务的治理效能。只有将作为外在规范的党内法规内化为广大党员内心的自愿认同和自觉遵守,并形成遵规守纪的习惯和方式,党内治理才能真正实现制度化、法治化。

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历来是我党宝贵的优良传统,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永葆先进性最重要的保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思想建党不仅强调全体党员和党组织要以党的路线、方针、原则及一系列指导思想武装头脑,也要求形成依规治党、学规守规的思想认识。在当前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选择面前,只有培育以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构成的依规治党思想观念体系,将制度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才能使党内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更加完善,成为国家治理法治化重要的助推器。

(作者:王建芹,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刊载在《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03日 02版)

原文链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9-04/03/nw.D110000gmrb_20190403_1-02.htm

编辑 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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