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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东方嘉石:中华法系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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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方嘉石——碑刻上的中华法系”展览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了开展仪式。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李雪梅介绍,嘉石是精美的石头,也承载着古代法制的惩罚制度。西周时期,嘉石用来临时拘押有罪过但尚未触及刑律的人犯,在拘禁期间人犯必须戴上狱具,坐在嘉石上反思悔过。

(“东方嘉石——碑刻上的中华法系”展览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

此次展览,是“东方嘉石”在挪威卑尔根孔子学院展出归国后的汇报展,结合孔子理念和法学优势,充分体现了“理法融合,德行兼备”。走进展厅,印入眼帘的是一幅先师孔子行教像,像中夫子腰带佩剑,表明一代圣人文武皆娴。

展览以古代法律碑石拓片为载体,分为“碑石上的儒学”“碑石上的法律”和“碑石上的艺术与文化”三个主题,向参观者呈现了中华法系的独特内涵与精神。

从秦汉到民国,从画像到契约,“小而精”的展览展出了各个时代、各式各样的碑石拓片和蜡拓。在这里,参观者可以看到秦代的泰山刻石、宋代的买地券、元代的圣旨碑、清代的顺治九年卧碑。

借助碑石,参观者有幸目睹秦始皇统一法令的丰功伟绩,领略古代皇帝圣旨、训饬的威严,重温尊儒、重教、行孝、慎刑、施政、题名等风尚的流行,同时也审视官方明确行政界域、解决讼案纷争,以及民间立界定罚、立约确权的程序和功效。

此次展出的,还有汉代《易阳南界刻石》《大阳檀道界石》、宋代《界碑残石》、金代《莱阳县胶水县界碑》等界碑拓片,其行政管理和法制的意义,还有待深入挖掘。

碑石在社会发展中逐渐成为中华法律文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宝贵的文化遗产,沐浴千年风雨,如今得以再现文化与制度,更加要重视对碑石碑刻的保护。正如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所言,“文化需要传承,传承需要载体,载体需要守护”。

原文链接:东方嘉石:中华法系的见证

编辑 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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