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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法治人才培养 助力祖国边疆建设——民商经济法学院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走访调研

来源:民商经济法学院   9-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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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3日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关于法治人才培养和青年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院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对接,深入了解我校毕业生工作情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于7月下旬组织师生代表一行赴新疆看望慰问基层工作校友,走访当地领导和用人单位,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学院党委书记王洪松一行先后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地区国家安全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别侦查大队喀什支队、阿克苏支队、喀什地区检察分院、轮台县检察院、和静县检察院等十几家单位进行走访,与所在地校友进行座谈,并专程前往村庄看望在访惠聚工作队驻村工作的毕业生代表。

走访中,王洪松代表学院党委向用人单位对学院在南疆工作校友的培养表示感谢,实地考察了毕业生工作情况。在与用人单位领导、代表座谈交流时表示,法大多年来一直承担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任务,为新疆、西藏等国家西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法大少数民族毕业生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选择回到自己的家乡工作,体现了少数民族学子对家乡的热爱,彰显了法大青年学生追求卓越的可贵品质、强烈的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他向用人单位介绍了近年学院事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情况。学院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3日考察法大时的讲话精神,希望通过进一步密切与司法实践部门的合作,共同培养优秀法治人才,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对我们毕业生的评价和对学院人才培养的建议,推动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迈上新台阶。用人单位高度评价了法大毕业生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期望与法大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建法学人才培养基地,共同培养优秀法治人才。在充分沟通、互利互信的基础上,民商经济法学院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和静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签署共建协议,并授牌建立教学实践基地。

在与校友的座谈交流中,王洪松代表学院党委详细询问了校友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向他们表达了学院全体师生的问候,看到校友们成为工作骨干,得到当地领导、群众高度认可,感到非常欣慰和自豪。他叮嘱校友们多向基层干部、群众虚心求教,磨炼意志,增长才干,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学院将一直关注和支持校友们的成长。他详细介绍了学院全体师生学习贯彻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时的讲话精神和今年5月3日给民商经济法学院1502班团员青年的勉励语精神的情况,鼓励校友们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牢记总书记“青年要励志做大事,不要励志做大官”“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的殷切期望,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法治新疆做出法大人的贡献。此行中,走访调研师生一行了解到不少校友参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他们深入基层、融入群众,舍小家、顾大家,为母校争得了荣誉,深受感动,特意赶到和静县上游镇拜勒库尔村看望驻村校友玉苏普·图拉普、苏友力等。

走访用人单位、考察实地工作环境、与校友深入交流,让师生一行充满感动与自豪,感受到了肩负的责任。一同参加走访调研的1502班杨晓莉同学表示,“此行所见所闻,更多的感受是各行各业校友的拼搏奋斗的精神与无私奉献的品质,也许他们并没有做很大的官,或是赚很多的钱,但他们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深爱的这片土地,奉献给了祖国最需要的地方,他们不仅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更推动了边疆的稳定和发展,为祖国的长治久安作出了巨大贡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3日参加1502班主题团日活动中讲到的“青年要励志做大事,不要励志做大官”,这些可爱可敬的校友就是那些“做大事”的人,就像那一颗颗屹立的胡杨树,用超强的毅力守护着这片美丽的土地,他们是最美的胡杨,也是全体法大人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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