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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与研究生培养研讨会

来源:法学院  12-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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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总结法学院研究生培养经验,推进法学院“双一流”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法学院于12月18日下午在我校学院路校区召开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与研究生培养研讨会”,校党委副书记高浣月,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大炜、院长焦洪昌,法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薛小建、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赵天红、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力,法学院各研究所、教研室负责人及师生代表四十多人参加会议。研工办主任陈维厚主持研讨会。

(法学院召开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与研究生培养研讨会)

高浣月参加研讨会并致辞,她高度肯定了法学院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与法学院建院四十周年之际举办此次研讨会的重要意义并传达了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李曙光高度评价了本次研究生培养研讨会,指出研究生培养主要在于培养模式,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他认为应当从前端和后端两处进行培养并探索学制改革。

焦洪昌指出,本次会议的核心议题是要解放思想,听取意见,更好地开展研究生教育工作。他表示,全面加强实践教学靠一个学院来做,效果难以保证,必须举全校之力。他提出,我校党内法规方向硕博培养,应当与马克思学院进行通力合作,探讨如何进行专业建设,并且应当重视法律职业伦理学科建设,培养相关人才。

薛小建作了法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报告。他介绍了法学院的硕、博培养基本情况,说明了法学院研究生培养的工作特色及成绩,指出法学院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视综合能力培养和职业生涯发展教育,重视论文写作、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取得了良好效果。

本次会议分九个主题进行了研讨。

刘大炜作了关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主题发言。他认为,硕士培养应面向法律实务部门,结合国家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兼顾专业教育、学科教育、职业教育,法治人才的培养既要注重学术更要强调应用;其次,应德法兼修,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价值观和综合素质;最后,将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目标落到实处。

就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王新宇和李超作了相关报告。王新宇分析了法理的课程设置,对于研究生培养如何达成有效的学术积累进行了解读。李超分析了法律史的课程设置,强调法律史是一个法学与历史的交叉学科,应当加强与历史学科之间的联系,法律史授课需将知识传授和论文写作相结合,并针对当前读书报告流于形式的问题,倡导学习外校和海外的形式,通过系统专项阅读以完成读书报告。

就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程滔和邓建新分别发言。程滔强调针对实践中实务课程、实习多流于形式的问题,应当改变传统的授课模式,打破专业和学科之间的壁垒,以进行知识的对话和资源的共享。邓建新针对法学实验班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了分析,就如何解决好法学教育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出应当将实际的案卷材料而非模拟案例交给学生,其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其二可将理论知识和相关法条加以具体化和实在化;其三可以从实体、程序及政策等层面进行整体把握;其四可以进一步引导学生进行理论探讨。

就实验班研究生培养与改革中的论文指导与答辩问题,赵天红和刘力作了相关报告。赵天红强调实验班学生与法学学生之间的衔接,不可完全割裂开来,论文方面和普通法学硕士仅有字数之差,评判标准应当一致。同时指出也需考虑实验班研究生两年学制、实习时间较长等特殊性,建议实验班学生可以提前联系导师,选定方向和导师之后,就课程选择上应有所侧重,以在论文的指导和答辩中与导师充分的沟通。刘力在发言时指出,其一,在论文指导层面,由于导师与实验班学生的接触沟通较少,导致指导存在困难。其二,在论文答辩层面,需加强组织和协调,促进研究所之间的直接沟通和对接。

就新兴专业与交叉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秦奥蕾和张笑世分别作了报告。秦奥蕾指出,就党内法规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而言,需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强调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的必要性,她指出,党内法规学科建设需进行综合课程设置,将法学作为基本功的同时,需要与马克思主义原理、政党制度等知识相结合。张笑世首先对体育法学科建设的成就进行了分享,强调在学生实习实践中,需加强案例课教学,加快推进实践基地建设,以使双导师制产生制度实效。

罗志敏作了关于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与学术道德的报告。主要从什么是学术道德、违反学术道德的表现与原因分析、如何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三个层面进行了阐释。

王家启作了研究生导师与培养质量的报告。通过研究生代表座谈会交流和面向全体在读研究生的问卷调查,主要从导师双选制度、导师的培养方案情况、学生和导师的关系三个层面进行数据量化分析,为学生培养质量的提升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李卫海针对研究生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作了报告。李卫海主要强调如何从研究所的角度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第一,明确选拔意向,设立合理的培养目标;第二,优化培养方案,从源头保障培养质量;第三,针对硕士研究生,倡导集体培养模式,坚持导师组指导制;第四,搭建多个交流平台,促进学生参与。

舒国滢对研究生的指导分享了相关经验。他指出导师指导需注重“手”、“眼”。强调需有高眼界,以法理学为例,需具备抽象分析能力、逻辑能力、社会学观察能力等;更应注重“手”,多翻阅专业著作论文、做专业的读书笔记等方式以避免形而上学、眼高手低。

焦洪昌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应当加强学生的写作能力、综合能力、演说能力以促进职业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他指出,本次研讨会的内容及效果超出了预想,学院将对研讨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归纳,并转化为可具操作性的内容,以有效提升法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

编辑 黄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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