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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引领立法改革多数法律或面临大修

来源:环球网   10-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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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报道 记者 葛鹏】据香港文汇报10月13日报道,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开启法治中国的新征程,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中国新一轮立法改革已箭在弦上。更新立法理念,提高立法质量和实效,发挥人大在立法中主导作用,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等改革路向备受期待。有专家认为,四中之后,大幅修改法律将提到议事日程,中国至少有三分之二的现行法律需要修改完善或者废除。

江平:立法仍缺乏总体思考

去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立法改革提出了“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等努力方向。此间专家相信,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料将具体落实三中全会的部署,立法改革措施有望进一步深化。

事实上,在八月底召开的最近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沿用十余年的立法法已经迎来首次大修。立法法修正案初稿涉及地方立法权扩至282个设区的市、发挥人大在立法中主导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可执行性等内容。可以预见,立法法将依照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修改,中国立法权力划分、立法生态势必发生重大改变,深化立法改革启动在即。

文章指出,诚然,从建国初期的无法可依,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新中国法律体系建设见证了从人治到法治的渐进转变。然而,中国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现在立法缺乏一个总体思考。现在立法多少有一点走一步看一步。急的先立,很被动,缺少一个统筹的总体安排。”中国法学泰斗江平说。

陈冀平:要更新立法理念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陈冀平提出,要更新立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工作的核心任务要由通过大量立法实现有法可依、“宜粗不宜细”,转为提高立法质量和实效。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文章认为,在内地法学界看来,如何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是当前立法改革的重大课题。

马怀德:至少三分之二法律面临大修

“长期以来,行政机关都习惯让自己的相关部门去起草法律,比如税法肯定是税务机关起草,土地管理法肯定是土地管理部门去起草,各部门的利益免不了会体现在法律条文中。”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向媒体指出,要逐步减少部门立法,让更多的立法活动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者是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指定的相关机构去研究论证起草。

文章称,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强调,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羰贝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而在当前中国法律体系中,大量陈旧、过时的法律法规仍在适用。在这方面,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近年来多次“打包”修改过时法律,但仍然赶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

马怀德认为,这些过时的法律与改革发生冲突,“一方面改革需要突破这些陈旧的过时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过时的法律法规还没有修改,还得要遵守执行。”他相信,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大幅修改法律会提到议事日程,中国现行240多部法律,需要修改完善甚至废除的法律,将至少达到160部,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成果,回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变革要求。

文章来源:http://news.qq.com/a/20141017/0486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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