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汪海燕

 6-7   阅读:
T AAA

每一位学者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一条学术道路都有独特的风景,

不同的起点,不同的初衷,却有着同样的热爱与专注,同样的诚恳与坚持,

让我们一起聆听他们的真实与亲历,洗尽铅华与浮华,

让每个人的闪光点都熠熠生辉,不为成功的复制,

只为那一份孜孜以求,倾力而为。

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首批入选者。

他说——

治学无捷径。培养问题意识,以严谨求证为方法,以人文为情愫,是通往学术理想彼岸之路。

知识培养境界;宽厚、包容赢得世界;行小善、避小恶,提升自我。

个人简介

汪海燕,男,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英国诺丁汉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委员,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双千计划”(2013年)。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清华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独著、合著(译著)、主编专著、教材十余部。

成果展示

 

《律师伪证刑事责任问题研究》,《中国法学》2011年第6期;

《刑事程序倒流研究》,《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

《形式理性的缺陷、缺失与误读——以刑事诉讼为视角》,《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

《自由心证新理念探析——走出对自由心证传统认识的误区》,《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问题研究》,《中国法学》2010年第1期(合著);

《论刑事诉讼“中立”理念》,《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合著);

《刑事诉讼法解释论纲》,载《清华法学》,2013年第6期;

汪海燕:《“立法式”解释:我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困局》,载《政法论坛》,2013年第6期;

A Research on the Problems of Judicial Review and the Variation of Execu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FLC),2011年第1期

《除魅与重构:刑事诉讼法律移植与本土化》,《政法论坛》2007年第2期;

《构建我国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法商研究》2006年第1期;

《古罗马刑事诉讼制度与模式探微》,《现代法学》2003年第5期;

《日本非对抗式诉讼成因分析》,《法商研究》2003年第5期;

《论美国毒树之果原则——兼论对我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启示》,《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1期;

《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编辑 lz

上一条:栗峥

下一条:张清

关闭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 图片新闻 |
| 最近更新 |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 微博 |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