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学者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一条学术道路都有独特的风景,
不同的起点,不同的初衷,却有着同样的热爱与专注,同样的诚恳与坚持,
让我们一起聆听他们的真实与亲历,洗尽铅华与浮华,
让每个人的闪光点都熠熠生辉,不为成功的复制,
只为那一份孜孜以求,倾力而为。
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首批入选者。
他说——
治学无捷径。培养问题意识,以严谨求证为方法,以人文为情愫,是通往学术理想彼岸之路。
知识培养境界;宽厚、包容赢得世界;行小善、避小恶,提升自我。
个人简介
汪海燕,男,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英国诺丁汉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委员,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双千计划”(2013年)。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清华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独著、合著(译著)、主编专著、教材十余部。
成果展示
《律师伪证刑事责任问题研究》,《中国法学》2011年第6期;
《刑事程序倒流研究》,《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
《形式理性的缺陷、缺失与误读——以刑事诉讼为视角》,《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
《自由心证新理念探析——走出对自由心证传统认识的误区》,《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问题研究》,《中国法学》2010年第1期(合著);
《论刑事诉讼“中立”理念》,《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合著);
《刑事诉讼法解释论纲》,载《清华法学》,2013年第6期;
汪海燕:《“立法式”解释:我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困局》,载《政法论坛》,2013年第6期;
A Research on the Problems of Judicial Review and the Variation of Execu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FLC),2011年第1期
《除魅与重构:刑事诉讼法律移植与本土化》,《政法论坛》2007年第2期;
《构建我国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法商研究》2006年第1期;
《古罗马刑事诉讼制度与模式探微》,《现代法学》2003年第5期;
《日本非对抗式诉讼成因分析》,《法商研究》2003年第5期;
《论美国毒树之果原则——兼论对我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启示》,《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1期;
《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