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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特色发展 打造一流学科——学科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

来源:新闻中心  12-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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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随着《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即“双一流”建设)的发布,学科建设进入巨大变革期,在高校获得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开展学位授权学科动态调整权力的同时,新老问题相互叠加:1.法学学科资源分散依旧存在,二级学科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法学学科整体实力亟待提高;2.法学以外学科发展缓慢,急需一批学科进入国内一流或主流,一、二个学科进入国内前列;3.学校层面的学科评估机制亟待建立,以加强对学科的绩效评估和考核;4.学科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需要创新,以加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5.学科建设经费投入仍需增加,并提高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效益,等等。为有效解决以上问题,学校将以“十三五”期间为新起点,坚持“一流学科带动一流大学建设”的宗旨,加大对学科的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创新人才培养为根本,以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高水平科研成果为突破口,以学科评估考核为手段,以政策、经费综合配套为保障,以稳定规模、调整结构、质量提升、特色发展为思路,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的学科实力和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科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着力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着力打造一流教师队伍,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着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着力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着力提高社会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增强学科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法学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为政治学等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前列奠定坚实基础。哲学、理论经济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一级学科中的部分二级学科进入国内一流或主流学科,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一流法科强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树立大学科意识,提升学科建设思维和水平

学校、承担学科建设任务的学院和科研机构,其领导班子以及学科带头人必须转变学科建设观念,树立“大学科”建设意识,进一步明确学科建设工作的核心作用和龙头地位,以学科建设统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以学科建设引领学校发展和学院建设的所有工作。

(二)整合资源,均衡发展,提升法学一级学科整体实力

1.开展法学学科资源整合工作,着手建立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委员会。通过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委员会对法学二级学科进行整合,明确法学一级学科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有效整合法学二级学科资源,打破学科之间的院所壁垒,形成法学一级学科内各二级学科资源共享、师资流动、交叉融合、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为法学一级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2.在巩固法学学科已有优势地位的同时,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和优化。首先是各二级学科之间,在巩固传统强势学科已有优势的同时,重点扶持相对弱势学科,在人、财、物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以期形成法学各二级学科协调发展的态势;其次是各学科内部,特别是传统优势学科内部结构的调整与优化,目标是在保持该学科在相关领域或方向的全国领先地位,通过整合和优化,进一步提升法学一级学科整体实力,为跻身世界一流学科奠定坚实基础。

(三)精心培育,重点突破,实现法学以外学科的特色发展

法学以外学科的建设在遵从学校整体发展战略和学科布局的前提下,转变发展方式,走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道路,通过不断提高学科发展质量和培育学科特色,实现“进入主流、成为主流、引领主流”的发展目标。法学以外学科的发展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为而有度”的原则,在一级学科的建设上,不能追求“大而全”,要选择基础较好、具有我校特色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二级学科进行重点建设,以二级学科的突破带动学科的整体发展;与此对应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应坚持以“高、精、尖”的原则引进人才和培育师资,力争在某些二级学科和某些专业教学中,实现部分师资的流动和共享。

(四)稳步推进二级学科设置工作,加大专业硕士学位申报力度

1.在国家实行学位授权动态调整的大背景下,保持现有学科规模基本稳定,建立严格的二级学科准入机制,探索设立符合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交叉学科和特色学科。

2.重视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投入,依托现有学科和专业平台,积极整合师资、教学实验室、实习基地等相关资源、全力推进专业硕士学位点申报工作,力争在应用心理学、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警务、金融、税务等专业硕士点中至少取得3-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专门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完善学科管理与评估机制,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1.实现学校与学院、学术与行政各负其责,完善学科建设管理体制。明确学校、学院、学科带头人三者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理顺三者的责权利关系。学校主要负责对学科建设的总体布局、总体规划和投入;学院负责制定和实施所属学科的建设规划;学科带头人是负责学科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学科建设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

2.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完善学科建设效益评估机制。(1)构建由学科/院所、学校和第三方为主体的学科评估指标体系。(2)开展学科建设成效评估。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之后,将在每学年内抽取适当比例的二级学科,依据学科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展开学科/学院自我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针对各学科具体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学科进行限期整改,并最终由学校对整改效果进行年度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3)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以我校一级学科为对象的更为有效,范围更广且直接与全国学科评估接轨的高水平的学科发展评估机制。

3.推动学科评估与资源分配相结合,完善学科建设动力机制。设立学科绩效评估奖励专项资金,对每学年参与评估的学科进行有效的评估结果反馈,以学科评估结果为依据形成增加额度、删减额度、强制退出的奖惩机制合理分配学科建设资源,有效提升学科建设质量和学科实力。

(六)鼓励学科交叉,积极促进特色、新兴学科的发展

以适应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解决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鼓励跨学科门类、跨领域、跨院系的交叉研究与合作。坚持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特色化学科发展道路。在大力发展目录内二级学科的同时,通过各学科群之间的对话与交叉,利用我校法学师资“大而全”的优势,鼓励和扶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特色学科的发展。

(七)创新经费投入机制,提高学科建设保障能力

1.开拓多元融资渠道,合力促进学科建设发展。在政府投入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捐赠,扩大社会合作,提升多元筹资能力,健全社会支持长效机制,谋求学科建设的长远发展。

2.创新经费投入机制,实现经费使用绩效管理。在加大经费总体投入的基础上,以我校学科分类发展目标为导向,坚持学科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受建设内容和目标约束及项目实施受预算约束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提升绩效奖励力度,提高建设经费使用效益。将经费投入效益考核结果纳入我校学科评估效益体系,对在考核中使用效益高的学科给予绩效资金奖励;对于考核结果较差者根据程度不同实行限期整改或减少下一年度学科建设经费划拨;对于通过整改仍无法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学科,视经费投入效益考核结果衡量该学科的保留或退出。

编辑 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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