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推进目标责任制

比较法学研究院: 发挥研究所主阵地作用,推进科学化逐层性改革

发布时间:2019-04-12

自2018年12月29日学校与我院签订了《2018-2022目标责任制任务书》以来,院班子和全体老师高度重视,整体看我院采取了以下几点举措。

一、及时传达,研究落实

签署任务书以后,我院召开院务会研究部署两次,班子专题研究会一次,全院教师吹风会一次,各研究所分别研究学习一次。考虑到任务指标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将部分适宜于分解的指标,分解至5个研究所,层层抓落实。目前进度:各所任务书正在分解研议中,尚未签订。

二、确立落实“任务书”的基本思路

我校实行目标责任制的最终目的是教育的内涵式提升,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方面的提升,以巩固我校在全国法学教育中的领先地位,扩大优势,力争2020年进入世界一流。因此,我院确立了“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是根本目标和指挥棒,院班子是设计师和助推手,研究所是主阵地和落脚点,导师是执行人和着力点,培养过程、学位论文和科研产出是具体抓手”的基本思路,层层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齐心协力实现预定目标。

三、几项具体举措

1.改革培养过程。中德法研究所、中美法研究所将尽快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将授课学期时长,由两学期改为三学期,改革耗费时间、产出低下的“专业实习课”,增加研究生读书、科研、写作的时长和训练力度。改革课程体系,加大带有中德、中美和国别特色的比较法专业课程的比例,压减效率低下的非特色课程。(时限:本学期,从2019级开始实施)

2.改革学位论文预备、撰写和答辩过程。现行实施方法的弊端较多,如学生论文撰写基础水平薄弱,日常学期论文、学年论文的撰写训练与毕业论文脱钩或联系松散,选题缺乏院级统筹规划(偏向知识产权法),撰写过程中导师介入指导不足,中期考核分流、匿名评审等环节效果不彰,预答辩时间安排、后果均设置不合理等。为此,2019年第二次院务会院里修改了《比较法学研究院论文预答辩办法》,重新设计了预答辩流程,时间改为答辩学期的前一学期期末,以保留足够修改时间,强化预答辩的指导效果。预答辩结论,应该在正式答辩时予以宣读。(时限:已经开始实施)目前正在讨论《比较法学研究院教育教学管理办法》。(时限:本学期推出,2019年第二学期开始实施)

3.提升科研水平,研究制定、修改《比较法学研究院科研奖励办法》,将国家和省级奖励申请、论文发表、纵向项目、著作出版、学生发表论文等予以统筹考虑。(时限:本学期推出,2019年开始实施)

4.队伍建设已经有积极进展,已经引进本校教师1名,本学期拟引进从德国、日本、英国、美国等国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教师若干名。(时限:本学期)

5.优化比较法学科结构,全面提升比较法学的学科布局。在原有比较法研究所、中德法研究所、中美法研究所、欧盟法研究所、港澳台法研究所的基础上,将设立中意法与罗马法研究所(时限:本学期)、中日法研究所(时限:2019年底前)、中俄法研究所(时限:2019年底前)等。

6.统筹安排,与十年院庆活动结合,2019年将推出十二次国际学术会议、十四次学术讲座(其中半数以上为外籍学者)、十次以上学术沙龙、两次“比较法三十人论坛”,全面提升我院在国内外比较法学届的学术影响力。(时限:2019年)

编辑/陈韵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