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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校庆】系列学术活动之三十三: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比较法与法律改革”研讨会成功召开

比较法学研究院   5-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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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由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承办的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比较法与法律改革”研讨会在京仪大酒店顺利举行。我校校长黄进教授,前校长、终身教授江平先生,潘汉典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兆兴研究员,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周信,研究室主任周秀海,联络部副调研员周远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七所合作发起单位的代表,以及来自首都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共约九十人与会。大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生教授主持。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

黄进校长首先致辞。他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会议的召开表示衷心祝贺。他说,比较法在中国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比较法的教学与研究,具有重大意义。我校一向重视比较法教学与研究,涌现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比较法学学者。他希望比较法学研究院作为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的挂靠单位,能够借助研究院的研究力量和平台,将我国比较法学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刘兆兴研究员代表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对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诚挚祝贺。他说,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我国法学界和比较法学界的盛事,对于比较法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对于我国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治监督诸方面借鉴有益的外国经验,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江平在致辞中提到,我校比较法的研究力量在北京市、乃至在全国是数一数二的。他指出,比较法具有包容性大、团结范围广的特点,但同时也存在学科过于广泛,主题性、凝聚性较弱的不足,这是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将来应当思考的问题。他希望中国的比较法学人能够把眼光放得更宽更高,在国际舞台上提升影响力和发言权,使中国的比较法真正地开花结果。

潘汉典教授谈到,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对于北京市比较法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他认为,比较法研究目前非常迫切,不仅具有学术上的意义,也具有政治上的意义。他建议,比较法研究应该更广泛地联系各方面的力量,不仅应涵盖法学理论工作者,也应涵盖法律实务工作者。

张生教授代表筹备组向与会的北京市法学会领导及与会会员作了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筹备情况说明;全体与会会员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组织规则》、《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选举办法》,选举了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高祥教授当选为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丁相顺副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许传玺教授、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生教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李仁玉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陈海光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徐爱国教授等八人当选为副会长。张生教授同时当选为秘书长。研究会还推举江平教授和潘汉典教授为名誉会长,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刘兆兴研究员,国务院参事、我校朱维究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高鸿钧教授为顾问。

选举结束后,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周信向新当选的高祥会长授予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牌,向与会会员颁发了会员证,并发表了鼓舞人心的讲话。他代表北京市法学会向比较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向在比较法学研究会成立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的各有关单位、各发起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比较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填补了北京市法学研究的一个学科空白,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对于繁荣法学研究,促进法学交流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和法律服务有着重要意义。他向新成立的比较法学研究会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研究组织建设,为广大会员服务,为广大理事服务,充分利用、借助研究会这个平台推动比较法研究的创新发展,促进比较法研究的繁荣发展。

随后,新当选的高祥会长发表了讲话。他感谢大家的信任与支持,表示将踏踏实实地履行会长的职责,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团结首都比较法界的同仁,借助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的团队力量,利用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这个共同的家园和平台,推动比较法研究的长足发展。会议的第一阶段在热烈的氛围中结束。

会议的第二阶段为“比较法与法律改革”研讨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关毅处长、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安平副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李晓辉副教授及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罗智敏副教授分别以“法学研究中的比较法方法”、“德国与英美法官成长之路比较”、“刑事诉讼立法人性比较研究”、“法律借鉴中的‘有益性’标准”和“正当行政程序与大陆法系行政法的变迁”为题作了报告,并与与会者进行了深入探讨。

经过一天紧凑的会议,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比较法与法律改革”研讨会胜利落幕。

(编辑 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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