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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02

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党组有关党的教育实践活动相关部署,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和《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针对学校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好中央、教育部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抓住重点,层层落实,全心全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内容

(一)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整治措施

(1)规范和压缩公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重复发文;所有公文均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流转,除存档和报送件,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各单位不再编印纸质简报,只在本部门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严格精简公文篇幅。推行“短实新”文风,严格控制公文字数,减少重要性、必要性论述。公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校级党政会议议题材料一般不超过2000字,校内请示和报告一般不超过1000字。

(3)认真提高公文质量。要求行文前深入调查,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行文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公文必须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规范,文字精炼。

(4)有效减少会议数量。明确实行周一无会日制度;准备不充分、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不开;内容相近、时间靠近、与会人员基本相同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已经发文或能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可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召开大会。

(5)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除全校性会议由全体校领导参加外,其他会议原则上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参加;能由教学、科研单位副职参加并解决问题的,不要求正职参加。各单位组织的会议需要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

(6)努力提升会议实效。不属于决策性会议议决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会议应优化议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间、增强实效。全校性会议一般控制在半天以内,最多不超过1天,其他会议控制在2小时之内。除全校性会议外,有多位校领导参加的会议只安排1名校领导讲话。

(7)集中清理全校性检查评比活动。取消无实际意义的检查评比,积极创建和保留精品评比活动,确保通过精品评比活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2.完成时限

即日起严格按照整治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于每月末定期检查总结,通报情况,严格督办。

3.监督检查方式

(1)由学校办公室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办理,及时了解各类公文、会议、检查评比等实际情况,及时处理不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关问题,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2)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类公文、会议、检查评比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办公平台等途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和个人,交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整治措施

(1)积极树立服务意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管理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聘任考核等工作的培训,特别是对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管理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提高服务师生的整体水平。

(2)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工作职责和服务对象的切实需要简化办事程序,通过采取预约办理、网上办公、“一站式”服务、校务公开等措施,进一步方便师生群众,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对于服务对象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第一时间予以解决,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积极联系其他部门予以解决,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4)确立主责单位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推进工作“无缝隙”对接,确保每一项工作有部门负责。同时进一步密切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防止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5)完善权益救济机制。以建立综合投诉中心为依托,通过校园BBS、校领导接待日、接待教代会代表日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即时回应疑问和解决问题,及时回复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困难。

2.完成时限

即日起严格按照整治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校内各单位于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监督检查方式

(1)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定期自查检查,及时通报、督促办理出现的相关问题,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2)公布专项整治活动投诉电话和邮箱,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3)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和个人,交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

(三)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整治措施

(1)严格遵守上级关于严禁公款送礼的规定。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在公务接待、参观考察等活动中严禁用公款送礼。

(2)严格遵守上级关于严禁公款吃喝的规定。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校内部门间借各种名义相互请吃,严禁随意提高工作餐标准。

(3)严格遵守上级关于严禁奢侈浪费的规定。在公务接待、会议举办、设备家具采购等方面,严禁奢侈消费。在日常行政管理上,依托信息化技术,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努力实现无纸化办公,降低行政成本;在后勤保障方面,自觉遵守节约型校园建设要求,进一步降低资源消耗。

2.完成时限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校内相关工作,在公务接待方面制定《中国政法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在因公出差方面制定《中国政法大学国内差旅管理办法》,两项制度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3.监督检查方式

(1)财务处对各单位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审计处对经费开支进行审计。

(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加强对经费开支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予以通报。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财务处

(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

1.整治措施

(1)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公务用车的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2)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合理安排使用公务车辆,确保公务活动需要。严格公务车辆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公务车辆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寒暑假、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封存停驶,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由用车单位提前告知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务活动用车采取合理拼车的方式,集体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原则上安排大车统一出行,严禁借用公车办私事,严禁将公车交由非公务人员驾驶。

(3)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公务活动用车由驾驶员在每次任务结束后详细填写车单交后勤运输中心调度员,由后勤运输中心在每月结算后提交学校办公室核算。学校办公室定期统计公务车辆使用情况上报主管校领导,严格控制车辆运行预算。

(4)严格遵守上级关于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在今后工作中,学校将继续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的规定,合理安排办公用房。

2.完成时限

即日起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整治措施严格执行。

3.监督检查方式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下行为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批准超标准配备更新车辆;违规安排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运行经费预算;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违规使用公务车。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资产管理处

(五)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整治措施

(1)严控公务接待经费。一是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公务接待审批单》,明确公务接待对象、事由、人员、接待地点、预算等信息,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二是明确公务接待标准。接待住宿原则上安排在学校国际交流中心,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住宿标准参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原则上在学校国际交流中心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三是加强公务接待预算管理。学校合理确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单独列示。四是严格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方式。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五是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接待单位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如实填写接待清单,逐日、逐项确认各类帐单,并凭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报销。

(2)严控公务用车经费。一是严格用车预算制度。年度用车预算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年度用车情况,会同财务部门、后勤部门制定。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按照学校预算调整程序报批。二是降低公务用车相关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实行公务车辆保险、维修、加油集中招标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实行公务车辆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3)严格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一是制定《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外事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政法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规定》等制度。二是坚持节俭高效、严格审批原则,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不安排无实际内容的考察性出访和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不赴国外参加无实质内容的庆典、启动仪式等活动。三是严格控制计划外团组、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原则上不安排计划外团组出访,确需安排计划外出国的,应在计划总量中调剂。严格控制学校因公务组团出访,每个团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10天。四是严格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程序。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与人选建议由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报上级外事主管部门审批。

(4)严格外事接待工作。一是从严从紧控制外事接待规格。外事接待,注重外事礼仪,注重接待实效。外事礼品应当以师生作品为主。二是外事宴请与外宾安排坚持节俭简洁原则。外宾接待安排,原则上使用学校内部的宾馆、餐厅;在校外安排最高不超过四星级。宴请活动严格执行费用标准,减少中方陪同人员,不上高档菜肴。

2.完成时限

各单位自2014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监督检查方式

(1)财务处对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处对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学校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2)学校办公室会同财务处按年度组织公开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

(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4)学校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加强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学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的检查考核内容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访团组、外事接待等事项的实施、审批工作;财务部门加强外事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和核销工作;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严格开展因公临时出国纪律检查和监督工作。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六)整治“侵害学校、师生利益行为”

1.整治措施

(1)成立综合投诉中心,及时处理意见建议。以建立综合投诉中心为依托,完善校领导接待日、接待教代会代表日、BBS校务在线等接待方式,拓宽师生诉求渠道,前置矛盾化解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及时回应、解决的工作机制。加强党代会代表提案、教代会代表提案、学代会提案的督办力度,及时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

(2)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决策模式,不断推进学校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凡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在出台前必须通过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会、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切实加大学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知情权。

2.完成时限

即日起严格按照整治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设立专项整治活动投诉电话和邮箱,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通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3.监督检查方式

(1)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分析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2)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管理不严、工作不细、配合不好,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3)对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相关部门和个人,交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教育部的要求,加强领导,细化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牵头负责,各处级单位对照要求逐一开展自查整改,明确整治重点和方法步骤,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针对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清除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

(二)严格监督检查

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电子信箱,认真做好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各处级单位要加强自查自纠,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注重总结宣传

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整改,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与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党组有关党的教育实践活动相关部署,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和《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针对学校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好中央、教育部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抓住重点,层层落实,全心全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内容

(一)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整治措施

(1)规范和压缩公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重复发文;所有公文均通过校园网办公系统流转,除存档和报送件,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各单位不再编印纸质简报,只在本部门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严格精简公文篇幅。推行“短实新”文风,严格控制公文字数,减少重要性、必要性论述。公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校级党政会议议题材料一般不超过2000字,校内请示和报告一般不超过1000字。

(3)认真提高公文质量。要求行文前深入调查,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行文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公文必须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规范,文字精炼。

(4)有效减少会议数量。明确实行周一无会日制度;准备不充分、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不开;内容相近、时间靠近、与会人员基本相同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已经发文或能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可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召开大会。

(5)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除全校性会议由全体校领导参加外,其他会议原则上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参加;能由教学、科研单位副职参加并解决问题的,不要求正职参加。各单位组织的会议需要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

(6)努力提升会议实效。不属于决策性会议议决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会议应优化议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间、增强实效。全校性会议一般控制在半天以内,最多不超过1天,其他会议控制在2小时之内。除全校性会议外,有多位校领导参加的会议只安排1名校领导讲话。

(7)集中清理全校性检查评比活动。取消无实际意义的检查评比,积极创建和保留精品评比活动,确保通过精品评比活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2.完成时限

即日起严格按照整治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于每月末定期检查总结,通报情况,严格督办。

3.监督检查方式

(1)由学校办公室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办理,及时了解各类公文、会议、检查评比等实际情况,及时处理不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关问题,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2)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类公文、会议、检查评比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办公平台等途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和个人,交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整治措施

(1)积极树立服务意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管理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聘任考核等工作的培训,特别是对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管理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提高服务师生的整体水平。

(2)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工作职责和服务对象的切实需要简化办事程序,通过采取预约办理、网上办公、“一站式”服务、校务公开等措施,进一步方便师生群众,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对于服务对象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第一时间予以解决,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积极联系其他部门予以解决,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4)确立主责单位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推进工作“无缝隙”对接,确保每一项工作有部门负责。同时进一步密切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防止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5)完善权益救济机制。以建立综合投诉中心为依托,通过校园BBS、校领导接待日、接待教代会代表日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即时回应疑问和解决问题,及时回复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困难。

2.完成时限

即日起严格按照整治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校内各单位于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监督检查方式

(1)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定期自查检查,及时通报、督促办理出现的相关问题,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2)公布专项整治活动投诉电话和邮箱,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3)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和个人,交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

(三)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整治措施

(1)严格遵守上级关于严禁公款送礼的规定。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在公务接待、参观考察等活动中严禁用公款送礼。

(2)严格遵守上级关于严禁公款吃喝的规定。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校内部门间借各种名义相互请吃,严禁随意提高工作餐标准。

(3)严格遵守上级关于严禁奢侈浪费的规定。在公务接待、会议举办、设备家具采购等方面,严禁奢侈消费。在日常行政管理上,依托信息化技术,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努力实现无纸化办公,降低行政成本;在后勤保障方面,自觉遵守节约型校园建设要求,进一步降低资源消耗。

2.完成时限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校内相关工作,在公务接待方面制定《中国政法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在因公出差方面制定《中国政法大学国内差旅管理办法》,两项制度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3.监督检查方式

(1)财务处对各单位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审计处对经费开支进行审计。

(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加强对经费开支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予以通报。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财务处

(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

1.整治措施

(1)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公务用车的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2)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合理安排使用公务车辆,确保公务活动需要。严格公务车辆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公务车辆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寒暑假、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封存停驶,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由用车单位提前告知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务活动用车采取合理拼车的方式,集体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原则上安排大车统一出行,严禁借用公车办私事,严禁将公车交由非公务人员驾驶。

(3)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公务活动用车由驾驶员在每次任务结束后详细填写车单交后勤运输中心调度员,由后勤运输中心在每月结算后提交学校办公室核算。学校办公室定期统计公务车辆使用情况上报主管校领导,严格控制车辆运行预算。

(4)严格遵守上级关于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在今后工作中,学校将继续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的规定,合理安排办公用房。

2.完成时限

即日起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整治措施严格执行。

3.监督检查方式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下行为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批准超标准配备更新车辆;违规安排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运行经费预算;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违规使用公务车。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资产管理处

(五)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整治措施

(1)严控公务接待经费。一是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公务接待审批单》,明确公务接待对象、事由、人员、接待地点、预算等信息,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二是明确公务接待标准。接待住宿原则上安排在学校国际交流中心,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住宿标准参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原则上在学校国际交流中心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三是加强公务接待预算管理。学校合理确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单独列示。四是严格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方式。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五是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接待单位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如实填写接待清单,逐日、逐项确认各类帐单,并凭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报销。

(2)严控公务用车经费。一是严格用车预算制度。年度用车预算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年度用车情况,会同财务部门、后勤部门制定。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按照学校预算调整程序报批。二是降低公务用车相关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实行公务车辆保险、维修、加油集中招标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实行公务车辆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3)严格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一是制定《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外事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政法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规定》等制度。二是坚持节俭高效、严格审批原则,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不安排无实际内容的考察性出访和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不赴国外参加无实质内容的庆典、启动仪式等活动。三是严格控制计划外团组、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原则上不安排计划外团组出访,确需安排计划外出国的,应在计划总量中调剂。严格控制学校因公务组团出访,每个团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10天。四是严格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程序。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与人选建议由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报上级外事主管部门审批。

(4)严格外事接待工作。一是从严从紧控制外事接待规格。外事接待,注重外事礼仪,注重接待实效。外事礼品应当以师生作品为主。二是外事宴请与外宾安排坚持节俭简洁原则。外宾接待安排,原则上使用学校内部的宾馆、餐厅;在校外安排最高不超过四星级。宴请活动严格执行费用标准,减少中方陪同人员,不上高档菜肴。

2.完成时限

各单位自2014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监督检查方式

(1)财务处对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处对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学校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2)学校办公室会同财务处按年度组织公开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

(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4)学校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加强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学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的检查考核内容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访团组、外事接待等事项的实施、审批工作;财务部门加强外事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和核销工作;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严格开展因公临时出国纪律检查和监督工作。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六)整治“侵害学校、师生利益行为”

1.整治措施

(1)成立综合投诉中心,及时处理意见建议。以建立综合投诉中心为依托,完善校领导接待日、接待教代会代表日、BBS校务在线等接待方式,拓宽师生诉求渠道,前置矛盾化解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及时回应、解决的工作机制。加强党代会代表提案、教代会代表提案、学代会提案的督办力度,及时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

(2)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决策模式,不断推进学校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凡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在出台前必须通过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会、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切实加大学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知情权。

2.完成时限

即日起严格按照整治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设立专项整治活动投诉电话和邮箱,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通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3.监督检查方式

(1)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分析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2)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管理不严、工作不细、配合不好,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3)对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相关部门和个人,交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教育部的要求,加强领导,细化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牵头负责,各处级单位对照要求逐一开展自查整改,明确整治重点和方法步骤,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针对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清除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

(二)严格监督检查

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电子信箱,认真做好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各处级单位要加强自查自纠,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注重总结宣传

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整改,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与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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