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通讯员 武艺)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涉外律师培训班在昌平校区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瑞和,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兼中央政法培训学院执行院长宋乃龙,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李英勇,我校中央政法培训学院执行副院长郑永吉,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长呼和敖勒出席。开班式由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胡丽妹主持。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30余名涉外律师参加本次培训。
(内蒙古自治区涉外律师培训班开班式 摄影 周鹏)
宋乃龙回顾了学校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合作渊源,介绍了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发展现状。他表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学校创新构建了全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模式,积极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年来,继续教育学院积极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需求,大力开展涉外法治教育培训,积累了丰富的培训经验,取得了丰硕的培训成果,形成了独特的优势和特色。希望各位学员通过本次培训学习,能够真正学出新感悟、得到新收获、获得新提升。
(宋乃龙在会上致辞 摄影周鹏)
张瑞和对本次培训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对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涉外法律服务方面取得的工作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部署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对本次培训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大家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摆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司法部“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座谈会精神,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聚焦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补短板、强弱项,主动思考、深入交流,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迈向新台阶。
学员代表罗安琪在发言中表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涉外法律实务相关知识,积极参与案例研讨和实践活动,提高涉外法律服务专业水平和能力。
会议结束后,参会各位领导与学员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