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周军,女,汉族,1966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1986级学生。河北保定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她是中国法学会刑法学分会会员,北京市女法官协会理事,国家法官学院首批入库教师、北京分院兼职教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经常受邀为全国法院、公安、检察机关、律师协会以及京城知名院校进行专题培训和讲座。曾被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多次获评北京市一中院嘉奖、“审判管理质量奖”、“优秀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先进个人”等荣誉。出版著作有《警察出庭作证指南》、《警察出庭作证教学培训示范》(DVD)等。
她,是法庭上公正严明的大法官,结案1500余件,无一错案。
她,是同事眼中无微不至的“大家长”,管后勤、管全科,事无巨细。
她,是朋友圈里正能量的传播者,点赞、感恩、祝愿,朝气蓬勃。
她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军。不同于她在生活中所展现的积极阳光,杀人、抢劫、绑架、贩毒,是她在工作中不得不面对的阴暗面。尽管如此,她仍然始终坚持着她所说的“动能转换”。将人性丑恶的一面经过自己的加工、过滤,转化为向光、向善、向美的正面形象,这是法官工作的魅力,也是周军的人格魅力。
责任在心,服从也是担当
自学生时代起,周军的这种人格魅力就已初露头角。
86年步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的周军,在中学时已是学生党员,入校后担任本年级联合支部书记,主要完成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等相关工作。当时的周军在年级里颇具影响力,对己的严格要求、待人的热心真诚为她赢得了同学的信任和尊重,同学们都亲切地称她为“大姐”。当时的她也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她会为篮球教练王先生自掏腰包买下运动服送至寝室的真诚相邀而热泪盈眶,直奔球场,也会因为感受到“不是那么回事,不是纯粹为大家做事”而毅然退出学生会。在周军看来,“公信力的建立并非来源于职位赋予的权力,而在于自己本身的能力。在同学中形成威信,靠的是道德和信仰的力量。”一心一意为大家做事,而不拘于一名一职,这样的行事作风一直延续在她日后的工作当中。毕业后,她初至高院工作,就被选为庭党支部委员的她甚至还有过沟通协调,将自己“选下来”的经历。
除却家庭文化的耳濡目染和自身向上向美的性格特点,进入大学之后的学习生活也对周军产生了深远影响。于她而言,法大是她的法律启蒙之所,也是她心中法律火种的播种者。在这里,她接受了系统的法律思想、思维与法律行为训练,也为法学大师的人性光辉所感染。江平老师历经动荡艰难,仍能坚守政法教育一线,不泯灭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他身上真诚、正义的力量,以及他对学生如慈父般的仁爱,在很大程度上固化了周军和与她同一时代的政法学子的价值观和法律信仰。巫昌祯老师对婚姻家庭的研究,对法律的理念与中国传统道德相结合的深入认识,对数据分析调研方法的运用,都给周军留下了深刻印象。“她个子不高声音不大,但是她身上充满了智慧和力量。”回忆法大诸位名师,周军的感佩之情溢于言表。
“我是法大的孩子,身上烙有深深的法大精神印记。”这一印记在周军日后的工作中外现为她一直谨怀于心的家国情怀、人文情怀,在她日后的坚守中愈显熠熠生辉。
“哪里需要,就去哪里工作。”在周军的职业生涯里,服从多于选择,责任重于兴趣。在她走出校园的九十年代初,依照“刑事无小事”的法律传统,刑庭可以优先选择优秀的年轻干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在大学阶段更偏爱民法、行政法的周军,经分配、考察,反被选入负责审理申诉复查、再审、减刑假释和普通二审案件的刑二庭,后又被选调进入新成立的专审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新刑二庭,即现在的高院刑二庭。直至2005年,在当时“北京不能杀错人,首都不能出错案”的特定背景下,周军基于之前的办案经历和谨慎细致的工作表现而被委任至现一中院刑一庭处理普通刑事案件,执掌生杀予夺大权。
接受和服从意味着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也意味着对自我的挑战。在参与工作后的近三十年里,周军记不清有多少次工作至通宵达旦,多少次落笔时战战兢兢。在高院做内勤工作的那几年里,深夜加班时,周军常独自趴在办公室的地板上处理摊了满屋的文件,耳畔是对面的八宝山灌进法院大楼的鹤唳风声,和着咖啡因在空荡的胃里翻腾闹起的过速的心跳。“第二天早晨把写好的材料交上,自己在楼道里走路不能走直线,往墙上撞。”调至中院刑一庭后,面对血腥的场面,面对一纸死刑判决,她也曾经历过三年辗转反侧不得安眠的煎熬和长达十年的自我拷问和心理适应。
而今,当年法医课后见不得采液的女学生已然蜕变为能够从容判断尸检结果的女法官。提及多年来落下的腰椎、颈椎病,周军也能轻描淡写地说上一句“十个法官里九个都会有这样的病。”近三十年来的苦痛挣扎与咬牙坚持如云烟过眼,今天的周军在工作中手握刀把精准断案,在生活中却丝毫不为负面情绪所沾染,仍然展现着当年热情热心、积极有为的“大姐”模样。
工作以来,周军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即便天性对人性之恶多有排斥、抵触,周军仍然出色地完成着审判工作,期间也曾有过放弃的念头,但最终还是选择坚持坚守。她常说,“不管我是否喜欢,我的责任和使命在这里,我就要把它做好。”
而相比于荣誉和奖章,周军更习惯用“是否竭尽全力”的标准自我评判,“做这一件事,就要体现出对这件事的责任和担当。”于名利不向往,于责任不推脱,是周军一以贯之的行为准则。
审判于前,价值不在声名
在同为一中院刑一庭法官的刘璐眼中,周军是“专家型”、“教授级”法官。从实际案件处理中发现问题,理论前沿密切联系审判实践。“她这种法官应该是国家法官未来走向的一种方向。”刘璐评价道。
在今年四月召开的北京市法院党的建设和政治工作会议上,周军被授予第二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这一“专”字,远非一日之功。自学生时代起,周军就保有阅读、思考的习惯。从丹宁勋爵的《法律的正当程序》中看法律公正如何保证;从卡多佐的著作中看法律实践与国情社情的贴合。这些对自己的人生有深远影响的著作,周军至今仍在反复翻读。
在高院刑二庭专门负责审理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和金融犯罪案件的十年间,周军参与审理了北京市法院承办的所有省部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金融类犯罪案件。在此期间,她一面拓宽视野,把握机会遍悉全市十八个区县的区域特点和案件类型,一面跟从前辈听取案件、研究思路,同时自己养成了细览卷宗、核查判决的习惯。当时的周军被誉为“高院第一书记”,无论是开庭、竞赛,还是归档、记录,在平日的点滴积累和严格自律之下,周军斩获的每一个“第一”都水到渠成。
在一中院,周军作为院级重点调研课题的具体负责人,带领课题组出色完成了近十项课题的调研及成果转化,其中部分内容被修改后的刑诉法、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等吸收、采纳。尽管在理论研究方面卓有建树,周军仍然表示,作为法官,他们并非为研究而研究,“研究的习惯是服务于审判的。”
直至今天周军仍对十年前的房广成案留有印象。而这一印象并非局限于关乎她个人的手术后不足月余的临危受命和书写判决时八天八夜的废寝忘食。房广成案是当时尚属前沿的政府官员涉黑案件,案情复杂,社会关注。案件涉及三十七名被告人、五十余名律师、多个案由,出现新型犯罪、新旧法交替适用等多种疑难问题。为妥善安排十天的庭审时间,周军所在的一中院首创出一套庭前准备程序——提前拟定庭审方案,前往看守所告权,进行庭审程序安排讲解,预估举证时间……房广成一案顺利结案后,这一套庭前准备程序也渐得以推广应用,直至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庭前会议程序正式设立。
在近三十年的法官生涯里,周军见证了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同时也以一线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参与其中。在周军看来,“简单来说,刑诉法的修改有两个方向。一是制约‘你’,一是保障‘他’,即充分规范制约公权力,同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人生权利。”周军的研究工作也常围绕这两个方向展开。她参与主笔《非法证据排除与公安规范执法研究》,也曾带领课题组完成《关于在和谐社会语境下如何规范刑事审判中刑事和解适用的调研报告》。在致力于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周军也会特别注意给予被告人和被告人家属同样的安抚。在法庭上敲锤时,她常说:“他是被告人,但他首先是一个人。他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一定要保障到位。”在周军看来,“法律本身不能突破,但是法官是有温度的。法官要做的,是在适用冰冷的法律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官司法人文的阳光。”
自06年起走进高校讲学的周军相继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教授、硕士生导师,以高校为平台,传递国家法律正义的声音和力量。她所教授的课程多与法官职业培训相关,展现职业价值的同时,也把前路的艰辛和盘托出,待后辈审慎抉择。
“我们不是英雄人物,我们就是普通的法律工作者,默默无闻。但历史地看,是金子总会发光,我们对社会是有贡献的。”对周军而言,她作为一名法官的价值显然不在于“审判业务专家”这一称号、头衔,而在于实在的所作所为。
庭长“双面”,厚爱胜于严管
周军所在的北京市一中院刑一庭很好地呈现了她一直以来描述和展现的法官团体的精神风貌。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下,刑一庭实现了“人人讲贡献,人人讲协作,人人都努力”的高度自律。多年以来,刑一庭也在一中院享有“人才摇篮”的美誉,从这里培养出的人才曾被输送至中纪委、最高法院、高级法院和本院政工综合部门等相关岗位。
庭长周军严格管理,在院中被视为典范。但是“严”因规范制度而外在可见,“爱”的深度、厚度却多潜藏在庭里同事相处的点滴之中。在全市四个中院七个刑庭中,仅有九位法官的刑一庭人均结案量高居首位。为分担庭内成员压力,为他们留出思考、研究的时间,刑一庭庭长、副庭长主动放弃管理层30%、50%的收案指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接受更多的案件,同时主动承担起指导新人的任务。
在周军看来,法官在工作中终日紧绷的神经需要爱和温暖作为放松和补偿。在她过去的工作生活中,加班是为常态。早上出门,晚上能不能回家却是个未知数,碰上大案要案,几月不回也是寻常。在这样的高强度工作下,若是没有家人的支持,离职将是周军唯一的选择。因而在工作之外,周军在家庭关系的处理上也倾注了极大的心血。她逐渐学会将内心的情感外化,让家人能够感受到她的用心用情。回忆起这些年伉俪间的理解分担、手足间的守望相助,长辈的帮衬、后辈的体贴,周军倍感温暖。“我们家庭中这种爱的传递滋养了我。所以我也愿意把我心中的爱也传递出去。”
作为刑一庭庭长、党支部书记的周军被庭里的年轻人亲切地称为“周妈”。她对同事、下属的关心几乎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每天早晨,周军在七点半左右就早早到岗,正式工作之前的一个半小时多被用来处理行政管理工作。除去在微信群中问早,下达信息通知等常规项目,周军也时常关注天气情况,天热时提醒内勤留意防暑降温,准备西瓜、冷饮。生活中,她与同事的家人们建立起密切联系,时有互动。“她能叫出每位同事孩子的乳名,也会记得一些孩子们的生日。我觉得这可能不是每一个领导都能做得到的。”刘璐说着,于此同时,会议室里接替她看管孩子的周军,正听孩子兴致勃勃地为她介绍着恐龙灭绝理论。
在法官岗位上坚守多年的周军深知工作与家庭的难以平衡,更明白“把家里关系处理好,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的道理。为此,刑一庭组织开展了亲情恳谈会活动。法院干警当众向自己的家长、配偶、亲属汇报工作、吐露心声、表达感激。亲人们认识到法官工作的辛苦与不易,会上的感动与谅解得以延续至日后的生活相处之中,工作八小时之外的廉政防线也在亲人的监督之下得到巩固,一举多得。亲情恳谈会连同青年派读书吧和全新推出的红色诵读活动,构成了刑一庭党建文化建设的三大品牌,也使刑一庭成为北京市一中院的文化品牌。
“她不仅在事业上带着我们往前走,也像家长一样,让我们感觉非常温暖。”在刘璐法官看来,用“女强人”形容周军远不如用“女能人”来得贴切。周军之“能”,不仅能于家庭、事业的两不耽误,能于严管、厚爱的两相结合,更在于她因刑案看尽众生百态,却仍然坚持着人性最初的真善美,传递着蓬勃向上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