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公民入伍后,经过三个月的新兵训练后,授予列兵军衔,正式成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一名现役士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军人保险、工费医疗等军人待遇,按月发放义务兵津贴。
【饮食】
部队通常以营或者连为单位集中就餐,实行分餐制,根据不同军兵种、不同地区划分为五个类区,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从19元到45元不等。此外,还有伙食补助、伙食补贴、节日伙食补助和夜餐补助费等。早餐主食主要有馒头、面条、油条、粥等,副食有小菜和咸菜;午餐和晚餐主食以米饭为主,副食为五菜一汤。
【住宿】
士兵通常统一居住在部队营区内,一般以班为单位集体住宿,每班一间宿舍,配有书桌、椅子、高低床等营具。除士兵集体宿舍外,营区还设有军官宿舍、会议室、阅览室、网络室、兵器室、储藏室、沐浴间、厕所、接待室等配套营房。
【医疗】
部队为士兵提供免费医疗保障,连队编有卫生员、营设有卫生院(所)、团设有卫生队、师以上设有门诊部或军队医院。士兵患有伤病一般在本单位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本单位医疗条件不足或无法医疗的,也可到其他医院诊治,享受免费医疗。
【文体】
一般连队配有篮球场、俱乐部、健身房、棋牌室、乒乓球室、台球室等各种文化活动场所,配备多种设施设备,供官兵开展各种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