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廉希圣,1932年生,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院导师组组长,中国宪法学会秘书长、副会长,北京市宪法学会副会长,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比较研究所所长兼港澳台法研究室主任,《比较法研究》主编,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兼职律师等。1996年9月,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政法工作研究班毕业。1992年起,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终身)。
一九三二年出生的廉希圣,童年目睹过动荡年代的战火烽烟,也经历过社会主义改造、改革开放等不同历史时期的磨砺。一九五四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他来到了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从此开始了一生的学术研究生涯。
如今已年过八十的廉老,谈起自己丰富的人生经历,仍然精神矍铄地娓娓道来,在这个万物复苏的春日里让我们如饮甘霖……
特殊使命新中国第一代律师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在廉老六十多年教学科研的生涯中,他始终执着地追寻真理,曾在特殊的历史时刻被赋予过特殊的使命,那些具有非凡的意义的经历在他生命中永远地闪耀。
1956年,24岁的廉希圣作为新中国的第一代律师,受司法部律师司指派到沈阳特别军事法庭为日本战犯做辩护人。随后的半年里,他和所在一共20多人的律师团在香山卧佛寺附近一处安静的小院内开始了集中工作,选取在小院里工作一是为了脱离干扰,二是便于保密。事实证明,这不是一项轻松的任务,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巨大难题就是如何为这些罪行深重的战犯做出合理的辩护,这项工作也曾让年纪轻轻的廉希圣陷入纠结的情绪:一方面因为当时律师行业还未兴起,老百姓不理解,认为他们是在帮坏人说话;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有大量人证、物证,推不翻也驳不倒。但身为律师团的成员,如果他们不站出来为战犯作辩护,可能就会对国家文明的审判制度造成遗憾,所以必须要做好这项工作。
据廉老回忆,当年沈阳法庭一共审判了三十多名日本战犯,他参与撰写辩护词的有好几位,其中包括替日本操纵伪满政权的武部六藏,还有日军的总务长官。廉希圣说,“其中大多数战犯在审判过程中都受到感化,有些人回国后还为中日友好工作做了一些贡献。”
每当回忆起60年前的那场审判,廉老总是满怀感慨,前些日子他还特意去了一趟沈阳,回到当年的审判法庭看了看,“法庭还是按照原来的模样陈设,但是物件已然面目全非”。后来,他把当年国家为他们定制的西装连同一些其他文件一并捐赠给了沈阳“九·一八”纪念馆。廉老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垂暮之年仍有一颗拳拳之心,把源源不断的热忱投入到他一生最热爱的事业上。
学界权威 参与起草三大基本法
廉老是中国宪法界德高望重的历史亲历者和学界权威,他先后参与了1982年《宪法》起草和两次宪法修订工作;还全程参加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作为82年宪法起草工作的亲历者,廉希圣评价说,“82年宪法从总体上看,还是一部比较好的宪法,之所以加上‘比较’二字,因为它还有完善的余地。”
1980年至1982年,廉希圣从学校被抽调去人大参与国家修宪工作。他回想当时的日常工作都是在人民大会堂的秘书处完成,他所着手的任务主要是资料整理以及汇集各方面意见,要求是尽量做到细致详尽。在廉希圣的记忆中,他曾接到全国各地人民打来的电话,都是提出关于修宪的建议,包括班禅的夫人及一些部委的工作人员,还有一些宪法修改的建议直接来自于老百姓。后来四次修改宪法,廉希圣参加了两次在中央的讨论,对一些不足之处经过进行了修订和弥补,也为《宪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增加了必要的内容。
“那两年的工作期间,我的收获蛮多。虽然是‘打工’,但是做了很多具体的工作,也切实地参与了讨论,接触到很多实际的内容。”每当谈起那段工作经历,廉老的态度总是很谦逊。
起草港澳基本法时,廉希圣以法律专家的身份参加了全过程。当时虽没有完全脱产,但他几乎是随叫随到。廉老对这项工作总结为一个字“难”,他感叹到:“参加这项工作对于我了解港澳的情况有着非常大的帮助,但是在起草的过程中也遇到不少困难。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制定一部符合‘一国两制’的基本法在世界上没有先例可以参照,所以邓小平同志评价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说一步’。”两部法律的起草历时七、八年,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据廉希圣描述,香港基本法可谓“一字千金”。而他也用自己迎难而上的工作精神,见证了这部具有极高价值的法律的诞生。
追求无限 治学执教立足本土
廉老一生在法律学术上的成就令许多年轻学者人难以望其项背,当问及对治学执教的感言,他笑谈道,“对‘学者’这个词,我一直释义为‘我是学习者’。”
他的经验是,“做一个好的教员,首先必须要做一个好的资料员。”廉老至今还保持着剪报和记笔记的习惯,他认为通过这样的方法把知识积累起来,必然会受益终身。
廉老多年来一直秉持的治学格言是:积累、探索、消化,在工作中凸显“个色”,补足稀缺的资源,在学术的发展道路上追求无限。他告诫年轻学者要注重研究问题的路向,应基于我国国情重点研究“中国问题”,所有的研究最终都要落根于本土。同时,在研究过程中应具有问题意识和批判精神,廉希圣始终坚持的原则就是“没有问题就无法前进,没有批判就无法发展”。其中,他所说的批判精神指的不是要推翻现有的制度,而是要通过正确的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也应培养创新精神,创新精神也不是标新立异,而是真正的从理论和制度上进行创新,没有创新精神我们的学科便没有进步。
廉老还鼓励年轻学者以学术为己任,用系统的专业知识,客观地、符合规律地分析问题。他认为“宪法学”的政治性很强,广泛地涉及到学术和政治的双重领域,学者应对政治的发展有自己的判断,坚持学术独立的立场。作为宪法学会首任秘书长,廉老在宪法学会30周年年会上提出,希望后继学者可以立足本土,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学问题。他认为这项研究是有战略意义的,它可以为我国宪法学发展指明方向,并且有助于促进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还可以作为评价一项研究成果的标志。
伉俪情深 法大结一世情缘
谈起自己这一生与法大的情缘,廉老脸上露出温情的笑容,因为法大不仅是他学术事业的平台,也是他爱情的缘起之所。在法大,廉老结识了他携手相伴至今的爱人,当我们问起廉老谁是对他一生影响最大的人,廉老说:“这个人就是在学术上有创新、生活中有品位并且富有人格魅力的中外学者,在生活和事业上与我相濡以沫50多年的爱妻——张辉老师。”
张辉老师是法大犯罪心理学专业的副教授,与廉老都毕业于人大法律系,当年二人住在同一栋宿舍楼,在共同学习的日子里,两人渐渐相熟相知,从此携手相伴。在学生时代,张老师喜欢跳舞,廉老作为张老师的舞伴,每个星期都会陪她去参加学校组织的舞会。毕业后,廉老先被分配到法大,张老师夫唱妇随,放弃到北大任教的机会,毅然决然地来到法大教书。时光荏苒,两人在法大同为教授,琴瑟和鸣一晃就是50余载。
“我们夫妻俩恩恩爱爱一辈子,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张老师跟着我吃了不少苦,文革的时候我们轮流被下放,参加各种运动,她没享过多少福,我很对不起她。”他们的第三个孩子出生后,张老师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当年一个人几十块钱的工资,养活几个孩子日子过得很艰难。等到条件稍有好转后,她的身体却不行了……”讲到这里,廉老的言语有些哽咽,眼中噙满了泪花。如今,张辉老师已然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状况已经有六七年,但是廉老和子女尽一切的努力去照顾张辉老师,用最大的努力延长她的生命。
子女们有时不在身边,左邻右舍都觉得廉老一个人很不容易,但廉老认为自己照顾老伴儿责无旁贷。“现在我是急流勇退,能不参加的社会活动尽量都不参加,我要用余生照顾好她,好好过我们的日子。”廉老时刻珍惜和紧握着他与张辉老师的一世情缘,风雨相伴,不离不弃,真实地演绎出一段伉俪情深的法大佳话。
著述等身的廉老,一生深思笃行,严谨治学,回忆起人生过往,多违尘世的感慨。风云跌宕中,他与法大结缘,伉俪一世情深,默默耕耘讲坛,在生命的耄耋之年,依然追求学术“无限”,不忘提携晚辈。这就是廉老一生的坚持,“谋实”与“谋道”并重,以其昭昭使人昭昭。春风化雨,泽沐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