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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华章】校友访谈·五十载风雨后的希冀——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醒民

来源:通讯员 宋淑芳   5-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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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记者的采访前,秦醒民主任已经接受过电视台的采访,返校短短三天,参加各类校庆活动的同时还要接受采访,70岁的秦主任一定有些疲惫,但他还是欣然接受了母校学生记者的采访。

作为1962年入校的大学生,秦醒民主任与在北京政法学院度过的那段青葱岁月已隔50年,整整半个世纪。看得出来,再次回到法大,秦主任的心情很激动,“我很感动,我是1962年入学,本应在66年毕业,但是因为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使得我们那一届学生推迟分配工作,直至1968年才离开学校”,当时在学院路北太平庄的北京政法学院只有两个系,政教系和法律系,秦主任在法律系就读。“现在在昌平落成的这座校区和我们那时候相比变化真的很大,现在有高大的办公楼,宽敞的教学楼,漂亮的图书馆,和我们当年一栋教学楼、一幢综合楼、四座宿舍楼的校园规模相比可以说‘今非昔比’”,秦主任感慨道。

回忆起当年在北京政法学院的大学生活,秦主任很是动容,“虽然几十年已经过去了,但是我对在法大读书的那段生活依然念念不忘,对那个校园的一草一木依旧记忆犹新”,他回忆着那些年,那所校园,学校里小而美的“小滇池”至今都深深印在他的脑海中,湖水的旁边是茂盛的杨柳树,正所谓“小滇池旁垂杨柳,鸟鸣伴唱读书声”,“当时有很多学生都会在湖边读英语、看书、散步、谈天说地”。秦醒民主任用“激情四射”四个字来形容自己的大学生活,在那个年代,除了学习之外,他们参加的社会活动很多。他在大二的时候曾经参加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运动,跟随中央四清工作团到四川省峨眉县搞四清运动。“我当时是在我们的队伍中做秘书,负责简报的编写工作”,那时的生活环境虽然艰苦,但是秦主任感叹道,正是那些年在农村那种艰苦环境下的历练,才更加培养了自己艰苦奋斗的精神,同时增进了与百姓之间的情感,对于他日后能够更好地为百姓服务打下了深厚的情感基础。“除了社会活动,当时学校的文化活动也特别活跃,当年话剧团的话剧演得很棒,我曾经参加过学校文工团中的合唱团。国庆节的时候我们都会跑去天安门广场庆祝国庆,在农忙的时节我们还会帮农民收稻谷,我还担任班级里的团支书和我们系里的团组织委员”,秦主任当年在法大的生活是充实而又精彩的。“当年我进入大学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好好学习,因为我们那代人不向现在的大学生就业压力这么大,当时是统一进行分配,并无找工作的压力,思想单纯得很,毛主席号召‘学习雷锋好榜样’,那我们就甘做革命的螺丝钉”。他讲到,其实,大学里给人最有用的一方面是学知识、求文化,更重要的是对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大学是开启一个人正确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钥匙,为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提供思路,因为书本知识距离真实的社会真的差得很远。

谈到如今社会上面临的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问题,秦主任没有做详细的评论,但是清楚的解释了在一个工作岗位上什么样的大学生更受欢迎。“第一,精于学习。学习的内容不在多,而在于精,对于主要学科的学习要舍得下功夫,真正吃透它,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要勤于思考,多想问题,同时勇于实践,多做调查研究,毕业之前有意识地了解社会,哪怕是从小小的跟班做起,除此之外,还要善于总结,把过去的知识、经历作必要的总结提升,为今后有能力解决某一个方面的问题做好准备。第二,应该锻炼好自己的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同样一份工作,不但要解决,更要能够把解决它的方法总结出来,表达出来。这对于文科类(学社会科学)的学生很重要。第三,要勤快一点。学校的生活和真正的社会很不一样,有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刚刚进入一个工作岗位的时候可能会被派遣做一些非常一般性的工作,不能够抱怨,而要适应这个过程”。

秦醒民主任返校的短短时间内,先后参加了逸夫楼大厅举行的“彭真像”落成仪式,校友工作会议和表彰大会,被授予“杰出校友”的荣誉称号以及校庆纪念大会,他表示自己深受教育,并对此表达了自己的感受:“对母校要常怀感恩之心,只要进入法大读书便成为法大人,不要忘记对自己有过谆谆教诲的老师,不能忘记与自己建立深厚感情的同学;要常立报国之志,引用中央政法委书记莅临我校后所提的希望,那就是——做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大力弘扬者,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忠实践行者,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积极建设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实捍卫者;要常系校友之情,发扬‘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精神,老校友对年轻的校友多多帮助、多多支持,大家携手并进。”

最后,秦醒民主任表达了自己对法大未来发展的期望,他希望法大能够越来越好,法大60年辛勤耕耘、风雨前行,一个甲子桃李满园、硕果累累,他祝愿母校已校庆为起点,早日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法科名校!

【人物简介】秦醒民 男,1942年10月生,汉族,山西襄汾人,大学学历,1966年9月参加工作,196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09-1966.09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66.09-1968.07留校待分配;1968.07-1972.08海南陵水县保卫组干部;1972.08-1975.08海南陵水县委常委秘书;1975.08-1979.03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副科长;1979.03-198311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科员、副科长、科长;1983.11-1985.10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处副处长、处长;1985.10-1992.11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其间:1986.09-1987.01在中央党校进修部法制班学习);1992.11-1993.02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93.02-2002.05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其间:1995.03-1995.06在中央党校进修部省部级领导班学习);2002.05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其间:200209-2002.11在中央党校进修部省部级领导班学习;2002.01晋升为二级大检察官);2003.1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二、三届海南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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