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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我校举行

来源:法治政府研究院  图/卢云开   12-2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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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现场)

12月26日,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首期食品药品法治论坛在刘皇发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承办。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志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丛骆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吴利雅,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以及来自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实务工作者及行政法专家学者共200余人参会。

上午9:30,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正式拉开帷幕。成立仪式由王敬波主持。

(徐志军、丛骆骆、马怀德共同为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揭牌)

成立仪式上,徐志军、丛骆骆、马怀德共同为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揭牌。随后,徐志军为学术委员会主任应松年教授颁发聘书,徐景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吴利雅、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等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聘书。

应松年在致辞中指出,食品药品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食品、药品问题不是片面的问题,需要从整个法治体系角度全面地解决,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对我国食品药品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马怀德在致辞中指出,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是时代的要求,标志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在法制化道路上又迈进了一大步,期待该研究中心成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规范化、政策决策法制化的重要咨询、论证和建言部门。丛骆骆在致辞中指出,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既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如期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的需要,也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对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

在随后进行的首期食品药品法治论坛上,吴利雅对“药品管理法治进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王志军庭长结合2015年修订实施的《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司法监督”做了主题报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和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于杨曜教授分别以“通过指南规范执法”和“食品安全域经济性欺诈的思考”为题做了专题报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将以建设食品法及卫生法学术研究中心、高素质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养中心、食品药品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为依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的有效途径,研究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扎实推进首都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进程。

编辑 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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