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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经济学研究院举办揭牌仪式暨“法与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研讨会

来源:法与经济学研究院   10-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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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下午,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在学院路校区召开了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揭牌仪式暨“法与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研讨会。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对外经贸大学的专家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有关学院和部门的负责人,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师,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东北证券等单位的毕业生代表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党委副书记高浣月、副校长时建中出席会议,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院长席涛主持会议。

席涛首先介绍了法与经济学研究院的基本情况。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于2005年4月成立,是经教育部备案的我国高校法学一级学科下首个法与经济学二级学科,法与经济学二级学科于2008年被评为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为推动法与经济学交叉学科的发展,经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申请,今年6月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更名为法与经济学研究院。

高浣月在会上宣读了我校关于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更名为法与经济学研究院的文件,随后,高浣月副书记、时建中副校长和席涛院长共同为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揭牌。

高浣月副书记、时建中副校长和席涛院长共同为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揭牌

(揭牌仪式)

在接下来的研讨会上,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徐光东教授做了“从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到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回顾与展望”的主旨报告。报告首先介绍了法与经济学学科的概念、研究方法、美国、欧洲国家和亚洲国家大学法与经济学的发展概况,重点介绍了法大法与经济学研究院的师资结构、学科建设、科研成果、学术影响、服务社会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探讨了法与经济学学科的发展趋势。徐光东教授最后总结说,法与经济学运用经济学理论预见法律规则的效果;解释法律规则的存在和变化,预见其未来的发展方向;考察什么样的法律规则是有效率的,并据此提出法律改革的建议。

会场

(“法与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研讨会)

围绕法与经济学学科的发展,参加会议的专家教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说,法与经济学交叉学科能够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商法中的许多法律制度,如公司法中的公司治理、证券法中的代理委托关系、商业银行法中的产业结构调整等。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梁清华教授认为,法与经济学的结合推动研究法律制度精准化,克服法律制度模糊性,如财税法中的税率确定、会计法中的信息披露等问题。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殷剑峰研究员认为,法与经济学结合,法律制度与政策评估结合,从经济社会问题可行性分析法律制度必要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与前瞻性。国家行政学院时红秀教授从法律经济学在美国和欧盟等国家发展状态角度指出,法与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于分析法律制定、修改和废止等问题,能够解释哪些是约束条件、哪些是假设条件、哪些是必备条件,具有充分的说服力。我校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说,期望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在发展十年的师资力量、理论储备和学术影响的基础上,把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研究院。

我校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国际交流处、学科与规划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他们表达了一致的意见和建议,就是期望法与经济学研究院的教师继续保持潜心问学的精神、课比天大的态度,做好学问,上好课程,培养人才,服务社会,使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在国内和国际都具有更广泛的影响。

时建中最后讲话,他感谢前来参加会议的校外专家教授,肯定了法与经济学研究院11年的发展成果,建议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把握学科发展的新契机。处理好主流与特色的关系,交叉学科和传统学科的关系,学术成果和智库成果转化的关系,多发表具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为中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和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撑。

获悉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更名为法与经济学研究院,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荷兰马斯特里赫特法学院、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欧洲法与经济学博士生项目、欧洲共同法研究院等大学和机构向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发来了贺电。

 

 

编辑 黄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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