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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有灵魂的法律人——记军都论道第十六期

来源:国际法学院新闻中心   11-1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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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陈滢)2018年11月15日,由国际法学院分团委主办、国际法学院学委会承办的“军都论道”系列讲座第十六期在昌平校区阶梯教室三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的主题是“恶法亦法与刑事法律人的素养”,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刚担任了本次讲座的主讲人。

在讲座中,李刚检察官用幽默诙谐的语言和严谨理性的态度,向同学们解读了刑事法律人的素养,并以其亲身经历与丰富经验,向大家阐述了自己对刑法实务道路的感受。他列举了大量生动的例子,向同学们阐明了学院派法学和司法实务的区别,着重分析了其经手的全国最大的出卖人体器官案,讲述了自己当时多方面审查剖析案件的经历,展现出法律人在面对重大、复杂的案件时应有的理性和担当。

李刚向同学们讲述了刑事法律人在面对刑事实务的现实压力。他表示,案件的繁重、良心的拷问与折磨,不能让人失去理性。刑法学人的职责在于调和刚性的法律与人情百态之间的冲突,努力实现罪刑相适应。在处理案件时,必须时刻铭记这一条准则。

紧接着,他向大家介绍了刑事法律人的使命与素养以及学法用法的经验。他告诫大家,不要迷信于理论,要有朴素的正义观,保持正义观上的“敏感”,注意日常的反思。他认为,要能够正确看待理论,检视理论的妥当性,才有可能能够调和“恶法”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以及法理与情理间的矛盾。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刚做讲座 王安 摄)

讲述结束后,李刚与现场观众进行了亲切的互动。在回答在面对官僚主义和社会阴暗面时是如何保持自身正义和清醒理智的问题时,他表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法律人,要有思想境界上的“大格局”。“不畏浮云遮望眼”,要把法治的信仰置于现实的尘埃之上,不能在屑碎的蝇营狗苟钻牛角尖。最重要的是,不能把自己变成负面情绪的扩大器,进一步传递这种负能量。

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军都论道讲座圆满落幕。

编辑 陆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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