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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成功举办第三期实务专家讲堂

来源:法学院   3-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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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将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培养高质量“职业化、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法学院于3月12日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办了实务专家讲堂第三期,邀请了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旭军担任主讲人,主题为《依法行政的司法实践》。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教授出席活动,法学院研工办主任陈维厚副教授主持讲堂。

(法学院举办第三期实务专家讲堂。)

焦洪昌在致辞中指出,王旭军院长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兢兢业业,将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用真心对待法治工作,钟情法学教育,凭借积极的进取精神、不凡的工作业绩,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是我们杰出的校友代表。

王旭军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背景入手,结合丰富的实践案例和详实的统计数据,从理念、监管、法制、执法环境、道德素质几方面分析了当今执法现状的成因。他认为,健全依法决策、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最终达到使群众满意的效果,应该成为未来加强依法行政的路径。

曹鎏作为与谈人认为,在多年的司法工作中,王院长以自己对法治的信仰和坚守,在改革与法治之间不断平衡,找到了依法行政的痛点和重点,给实务界和理论界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王院长第一线的司法实践,是以司法监督执法、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

本次讲座吸引了众多同学到场聆听,在理论学习之外加深了司法实践的认知,坚定了对法治理念的追求。

人物介绍:王旭军,英国伦敦大学国际比较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与中国应用法学所博士后。荣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内蒙古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现任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兼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青联常委,自治区直属机关青联副主席,香港中文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MPA硕士生导师,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兼职教授。2017年荣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曾入选全国政法英模榜,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内蒙古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2016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精英法官”人才库及“百名法学家讲师团”,被自治区法学会授予“学术带头人”。学术成果:个人专著3部;合著1部,从2002年——2011年连续10届获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二、三等奖;获其他省部级一等奖7项;区域一等奖9项,二等奖6项;完成部级课题4项,国家级课题3项,并有200篇余论文发表于各级学术刊物。

编辑 骆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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