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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会回望】第三次党代会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文/张蕾阅读量:2017-09-29

编者按:在这个秋高气爽,硕果累累的金秋时节,中国政法大学即将迎来第八次党代会的召开。从1955年北京政法学院第一次党代会召开至今,全校师生员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共同努力,携手奋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令人欣喜的成就。

为了迎接第八次党代会,校报特联合档案馆推出【迎接党代会·回望】栏目,以时间为线索进行梳理,与全校师生一起回顾法大召开各次党代会的历程。

1959年7月13-18日,中国共产党北京政法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学院路礼堂召开。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有86人,列席代表23人,党委书记刘镜西在会上做了工作报告,总结了学院党委三年来的工作,通过了关于上届党委会工作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中共北京政法学院委员会。

7月13日,北京政法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学院礼堂开幕,党委书记刘镜西做了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三年来党委工作取得的重要成绩,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缺点和基本经验教训,最后提出了今后党委工作的主要任务。报告指出学院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特别是全体师生的政治思想状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教学质量有了新的提高,新的学风正在形成。但是三年来的工作实践也说明了一切工作必须政治挂帅;必须善于学习,即善于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去学习;必须经常注意加强党的团结。这些都是今后工作中应该吸取的最根本最深刻的经验教训。报告最后提出了党委今后的工作方针,即更加深入具体地贯彻党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学校现阶段的任务是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更快更好地建立起新的教学秩序,以加速培养又红又专的政法工作者。

7月14日,代表们分为10个小组(其中正式代表分为8个小组,列席代表分为2个小组)讨论了大会工作报告,会议地点主要分布在联合楼、四个年级会议室及教务处会议室等。7月16日下午,代表们分组讨论了本届党委候选人名单。

7月18日,大会首先通过了关于上届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之后宣读了《中国共产党北京政法学院委员会选举办法》,具体内容如下:1、中国共产党北京政法学院第三届党委候选人定为24名。由主席团提出,代表酝酿通过;2、凡出席大会的代表均有选举权,本院正式党员均有被选举权。但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其党员权利者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党委委员候选人获得出席代表半数以上选票时,始当选;4、选举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在姓名上画个“○”,不同意可画个“X”,如欲选候选人名单以外的我院正式党员时,可将姓名写在下边空格内。5、选票上有书写模糊无法辨认者,其无法辨认部分无效,其余有效,圈选名额超过24人的选票作废,但不满24人的选票有效。选票上无中共北京政法学院委员会印章者作废;6、设监票人、唱票人各两名,由大会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通过;7、中共北京政法学院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委员定为5名,选举办法同上。

经过选举,刘镜西、李进宝、周俊烈、徐敬之、鲁直、刘少农、修恒生、张杰、郭迪、赵先、张子培、张召南、崔衍勋、姜达生、许醒亚、齐瑞华、赵吉贤、杜澄、杨达、方坤、于峰、马云鹏、任群、王子雄24位同志当选为新一届党委委员。王绪之、刘少农、徐敬之、崔衍勋、张凤桐5位同志当选为监委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北京政法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全面总结了党委三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提出了学校现阶段的任务——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进而明确了学校下一步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党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并号召全校师生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锻炼。这一方针的确立对稳定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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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京政法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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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京政法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选票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