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北频道7月12日电(陈博 李思远)卓越法律人才应该怎样培养,应该培养怎样的卓越法律人才?7月11日,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全国6所政法大学书记、校长齐聚湖北省宜昌市,参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四届高峰论坛,共同探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重要课题。
2011年,教育部开始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快了各高校法学专业综合改革的步伐。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发起成立“立格联盟”。该联盟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载体,积极探索法学专业改革。
峰会上,6所政法大学校长不约而同提出,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注重学界与实务界的互动交流是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各高校都采取了把课堂移到法庭、让法律工作者兼任导师、让教师挂职实务部门等形式的实践教学改革措施。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刘贵芹提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要更加注重实践教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认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该在规范化基础上追求特色化、在专业化基础上发展复合型、在本土化基础上实施国际化,培养脚踏实地的中国法律人才。
据了解,为整合共享法学教育资源,推进法学教育综合改革,2010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成立了“立格联盟”,定期举行合作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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