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领导司法不是干预具体案件”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认为,要用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
领导司法不是干预司法
政法委过去会干预案件,现在工作重点转至协调各方职能而不是协调办案
新京报:在你的印象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委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樊崇义:我印象比较深的是,新一届中央政法委对政法工作思路清晰,方向明确,特别是把依法治国始终摆在首位,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
在党委和司法机关关系方面,理得比较清楚了,还纠正一大批冤假错案,发了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性文件,在推动司法改革方面做了不少工作,进行了6个地区试点,抓住了难点问题,改革进展比较顺利。
新京报:具体来说,在党委政法委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上,有什么改变?
樊崇义:当前政法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必要的。同时,党委也要善于领导,要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来领导,领导司法不是干预司法,这个界限要把握。
在办案方面,政法委过去有一些习惯做法,协调案件、干预案件。现在政法委工作重点有了转型,是协调各方职能,不是协调办案。这个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还没有全部真正解决。
新京报:还有改进的空间?
樊崇义:就全国来讲,发展还是很不平衡的,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党委就不要再去协调案件了,案件由司法机关来管,让法官、检察官负责,同时加强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
今后的问题,一个是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二是要坚持党和司法工作分开,不要去干预和协调案件。既保持司法的专业化、独立性,又坚持了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主要是方针政策、法律方面领导,不要从具体案件着手,这是多年来摇摆不定的一个做法,亟需真正从法律上彻底分开。
政法委工作加强未削弱
政法委工作升格为由总书记直接来分管,这说明政法工作的重要性
新京报:党的十八大之前的10年里,中央政法委书记都是政治局常委,党的十八大之后这个情况发生了改变。你怎么看这个变化?
樊崇义:过去政法委工作是政治局常委专人分管,现在不是常委专人分管,而是升格为由总书记直接来分管,这对政法委的工作是加强,而不是削弱,说明政法工作的重要性。比如说,今年的政法工作会议,是以中央名义召开的,这是很多年来没有过的。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我们认为已经收到很好的效果了,大家都非常欢迎。
新京报:我们梳理发现,目前在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再由公安厅(局)长兼任。
樊崇义:是的,这个问题在党的十八大前后已经纠正了。
新京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
樊崇义:过去自己当政法委书记,又当公安局长,对法院、检察院独立办案,形成了天然的压力,不利于检察院和法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
原来的指导思想,是以侦查为中心,就是以公安为中心。党的十八大以后,提出以庭审为中心,公检法的分工合作互相制约的制度,从组织到程序都有很大的转变。
新京报:有一个变化,现在公安厅(局)长,更多去兼任副省长、副市长。这是为什么?
樊崇义:社会治安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公安局长兼任行政职务,便于综合治理,调配力量,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样的安排,不会影响司法公正。
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
改革涉及利益问题,有一定难度,希望政法委在这个关键时刻义不容辞担当起来
新京报:我们注意到,近期有一些很有名的法律学者进入政法系统,甚至进入中央政法委。你认为这会带来什么变化?
樊崇义:法学专家直接到政法工作岗位上,对一些问题和重大措施的理论根据,直接发表意见,可以使政法工作更加富有理性。
我不敢说专家有引领作用,至少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保证政法工作的健康发展。政法工作,是职业很强的工作,如何实现专门化、职业化?必须有职业专家参加。
现在很多法学教授到实践部门挂职、工作,实践部门也有一些人到学校来进行任教,这种工作模式,是大陆法系国家长期遵守的工作机制。我认为这是个很好的经验。
新京报:作为刑事诉讼法专家,你一直和政法机关打交道,你感觉政法工作在透明度上,有什么变化?
樊崇义:检务公开和审判公开,有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刑事审判的公开,通过薄熙来案件的审判,已经有很大的进展。利用微博、网络各种渠道,把什么是公平正义,展示在老百姓面前,可以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你不能关着门办案,司法就是要公开。不过在侦查公开方面,还存在问题。
新京报:你对政法委的工作有什么期待?
樊崇义:目前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了,涉及每个政法干警的利益问题,改革有一定的难度,比如说法官、检察官的分流问题、责任制问题、考核标准问题、专业化的培训问题。司法改革,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是面临着进退两难。希望政法委在这个关键时刻,义不容辞,把这个任务担当起来。
还有就是要防止冤假错案,这个方面政法委应实时关注,不能再发生冤假错案了。发生这一个错案,给我们带来的损失,比犯罪造成的损失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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