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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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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学者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一条学术道路都有独特的风景,

不同的起点,不同的初衷,却有着同样的热爱与专注,同样的诚恳与坚持,

让我们一起聆听他们的真实与亲历,洗尽铅华与浮华,

让每个人的闪光点都熠熠生辉,不为成功的复制,

只为那一份孜孜以求,倾力而为。

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首批入选者。

她说——

王国维治学有三境界,我虽无法企及,但一直努力追求。与之对应,作为一名教师和一位学者,我治学有三原则:一、博览群书,以求登高望远;二、明确目标,然后孜孜以求;三、功到事成,但不固步自封。一是做学问的基础:让我有丰厚的知识和宽阔的眼界;二是做学问的态度:有的放矢,坚持不懈;三是做学问的追求:追求无止境,绝不止步于某一成果。

个人简介

张清,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语言学、法律英语教学与研究等。1987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获得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任教27年,一直站在教学第一线。负责学院教学行政工作的同时,年均课时高达288,其中本科生授课年均课时166。主要承担的课程有《法律英语》、《英美法律制度》(双语)、《美国合同法》(双语)、《外国法律制度》、《法律专业英语》、《法律语言学》、《商务英语》、《法律语言学导论》等。出版专著、译著共6部;发表学术论文几十篇;主编、参编教材数十本;主持及参与科研及教学改革项目数十项。担任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研究生英语教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教学研究与教师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于2013年入选“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2002年获得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成果展示

连续四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优秀教学奖(2004-2007),其中,2007年、2013年获得校级优秀教学特别奖。主持校级精品课程《大学英语》、《英美法律制度》。自2006年起作为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获得校级、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主持的“模式改革着眼教学效率, 理念创新面向未来发展——法学实验班英语教学改革”获得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参与的“大学英语‘四位一体’学习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获得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论文《法官庭审话语的规范化研究》发表于《山西大学学报》,并荣获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2010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出版的专著有《法官庭审话语的实证研究》、译著《法官语言》、《中国当代司法制度》、《西西弗斯神话》等。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包括2007年的“中国司法语言的实证研究”(07JA740043)(已结项);2012年的“中美刑事判决书比较研究”(12YJAZH197)(在研)。2011年至今,领导并组织实施了两项重大的教学改革:一是第二轮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二是英语专业特色化改造。这两项改革不仅使我校的大学英语教学及英语专业教学改革走在了全国的最前列,而且充分满足了学生的学习需求,提升了专业吸引力,体现了我校的专业特色和办学特色。

编辑 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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