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部处长论坛】之四:访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
——深化研究生培养体系改革,助力“双一流”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新闻中心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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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6年是学校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综合改革的重要一年。为了全面和深入报道学校综合改革的进展与成果,新闻中心特推出专栏【综合改革部处长论坛】,诚邀各部门负责人针对该部门在综合改革工作中承担的任务以及对于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思考展开论述,希望能通过不同的眼光和视角,让大家更加了解学校综合改革在各个方面的进程以及“双一流”建设的奋斗目标。今天我们请到的是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下面就请他来谈一谈对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的看法和做法。

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

深化研究生培养体系改革,助力“双一流”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记者:从研究生教育的角度,您如何理解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

李曙光:学校综合改革是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部署,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的。当前,高等教育在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也愈发显现。我校作为法学教育的源头,是以法科强校为办学目标,兼顾其他学科的发展,在高等教育占据重要的位置。其中研究生教育是高端人才的培养。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是要致力打造一个良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央、教育部都对我校的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聚焦研究生教育质量,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我校迎来了新的挑战和发展契机。从挑战来说,学校整体水平接近世界一流标准,但部分指标差距较大,真正达到“双一流”水平尚需努力。从机遇来说,促进“双一流”建设为学校发展提供了动力。从我校实际情况来看,研究生教育占据了半壁江山,这在“双一流”建设中是非常重要和不可或缺的,因为学科的发展、学科力量的凝聚、人才的培养、学科的成果、思想都融合在我校的研究生教育里。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既符合我校“双一流”建设的要求,也是我校综合改革要达到的目标之一,它们之间紧密相关,因此要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纳入到学校综合改革中,作为综合改革的重头任务。我们应当本着“以本为本,以研为重”的教育理念,以学位点教育质量评估为提升质量的抓手,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办学目标,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体系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科学精神和创业意识、创造能力,从而实现学校研究生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记者:“十二五”期间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取得哪些成效?

李曙光:“十二五”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数量实现快速稳定发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培养模式不断创新,产学研联合培养逐渐深入。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攀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效初显,获得多项国际、国内学科竞赛奖项。研究生国际化培养成效显著,自2009年成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院校”,5年来,累计选派372人赴国外留学。这些年研究生教育取得的长足进步都为学校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记者:在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中,研究生院将要承担哪些任务?

李曙光: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研究生院作为学校研究生培养主体单位,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充分发挥导向性作用。

研究生教育是推动学校综合改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研究生培养体系改革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创新机制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法治国家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卓越人才。为了做好推进学校综合改革、促进“双一流”建设,我们既要尊重研究生教育的规律,也要适应国际研究生发展潮流,关注国际教育的前沿动态,同时也要满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场发展的需求。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我们既要注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理念,又要注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培养、培养模式、学位、成才标准、毕业等各个细节和环节,在保持我校特色传统制度基础上,扎实推进改革工作,抓质量提升。

首先在招生环节,我们要深化招生选拔机制改革,提升生源质量。选拔最好的苗子,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专业和学术素质。在硕士研究生招生方面,我们开展推免生的改革、初试考试科目的改革和考试方式的改革;在博士研究生招生方面,我们加强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打造良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推动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做好应用型法学博士的培养工作。

在培养环节,强化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研究生培养流程,加强专业交叉和专业特色化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化成长。我们首先要推进培养模式的改革,注重研究生能力的培养,全面培养具有学术能力、专业能力、社会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和有团队协作能力的高端人才;二是确保培养标准清晰明确,确保培养方案的执行度、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三是课程体系的建设,建设视野、素质、专业、实践、创新五大课程体,让互联网走进课堂;四是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产学研基地建设、博士研究生挂职实践、实务部门的实习以及协同创新;五是加大研究生国际化率,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最好的国际教育资源。

在学位环节,我们重点抓论文的质量,引导学生关注国家重大经济发展重要问题、基础理论和前沿专业学术问题。高质量的论文应该具有学术价值、学术创新性、社会现实意义,应该有扎实的理论和开阔的视野。我们要严格学术规范,反对和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我们将对招生、培养、学位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监控,以评促建、以评促优、以评促强。建立合理的学科指标,实行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奖优罚劣,培养高端人才,使之成为合格产品,输送到国家最重要、最急需的岗位。

我们还要加强导师队伍的建设,将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责任关系连接起来,使我校教师更加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并且将导师培训提高到一定的位置,使导师队伍适应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我们要进一步推进法硕学院实体化建设。

在做好综合改革还要着力完成下列工作:学位授权点质量评估工作,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实施研究生导师条件认定制度,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记者:2016年研究生院将要完成哪些工作?

李曙光:2016年,研究生院将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扩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施行范围,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加大国际型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国家公派留学工作机制,做好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的统筹管理、选拔推荐和行前培训工作,实现2016年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稳步发展。

第三,全面强化课程内涵建设,加强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精品课程、特色课程评选工作,大力加强实践课、实务课建设和方法论教学,探索开展跨校选课。

第四,全面完成2015-2016学年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做好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及制度衔接工作,规范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五,开展特色专业学位项目培养,根据社会的人才需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培养模式。进一步做好国际事务高端法律硕士项目、法律硕士资本金融法律实务方向和新闻与传播法方向的培养工作。

第六,推进建设多学科交叉融合硕士项目,做好法律硕士(法学),包括教育法、卫生法、体育法、金融法、财税法5个方向的招录培养试点工作。

第七,推进法硕学院实体化建设,推进相关改革措施的落实。

第八,全面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组织完成我校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撰写工作。

(记者/黄雨薇 编辑/黄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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