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继续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的引领作用,现面向全校开展2018年度“RONG聚法大——十佳校园文化品牌”评选活动,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背景
2015年学校开展了首届“十佳校园文化品牌”评比活动,获得了良好反响。今年,学校将继续以“RONG聚法大”为主题,开展十佳校园文化品牌的评选。以期通过这种形式逐步扶持构建起一批立足时代特点、适应高校文化发展趋势、体现学校学科特色、弘扬学府学人精神、展现学校校风校貌并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校园文化品牌项目。
二、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于申报当时仍在开展的校园文化项目,亦可为申报当年计划新开展的项目。鼓励各单位集思广益,积极开展具有我校学术特点、校园文化特色,体现学校文化传承和历史传统的项目。活动项目的组织实施团队须为我校各二级单位、科研机构、团学组织及以校内师生为主体的项目组等。
2.主题鲜明,格调健康,紧跟时代发展潮流。能够贴合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大方向,符合高校校园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方向,凸显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特点。着重开展将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报国情怀,宣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展现共和国建设发展新成果等为主题的文化建设项目。
3.立足学校教育教学精神和发展改革要求。结合学校、学院、学科的建设特色,彰显我校教育教学理念,契合学校综合改革、规划发展等重要阶段节点的文化建设需求。
4.适应学校校园文化的整体氛围,适合师生的教育学习和成长发展。突出我校校园文化特色、创新活动举办形式,能够带动师生广泛参与,有助于培育、展现我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5.具有持续开展的潜力,能够形成品牌效应。注重持续发展与传承创新,有项目长期开展的规划思路,挖掘特色与优势,促进优质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的诞生。
6.极具学校文化发展的特色标签,具有普遍的示范性。项目极具学校、学院、学科等方面的文化内涵及特色,辨识度高、示范作用显著,易于推广、能被广泛借鉴,具备发展为校际间联动项目的潜力。
三、项目形式
1.论坛、讲坛、讲座等传统学术活动或研究出版、实践教学等学术文化活动。
2.凝练学府学人精神、弘扬法大优良传统,促进法治文化传承传播、创新发展的文化创新活动。
3.辐射面广、影响力强,具备学科、专业或文化特色的系列活动。
4.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精神和文化的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或宣传活动。
5.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氛围的文化艺术活动。
6.影响广泛的各类专业文化节和社团活动。
7.各单位开展的教学科研、管理创新、业务素质提升等文化实践活动。
四、资助标准
申报项目分成A、B两个级别:A类为重点项目、B类为一般项目;A类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整,B类项目资助金额为5千元整。项目级别及实际资助金额按照评选最终排名确定。
五、申报时间:10月16日-11月8日。
六、申报主体
以院系、职能部门、科研机构、团学组织、活动项目组等为单位进行上报,每单位每年限报1项。
七、项目开展周期
申报项目需在2019年5月10日前全部开展完毕。
八、申报材料
1.《“RONG聚法大——十佳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项目文字说明(2000字以内)。说明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构想、阶段性目标、活动开展的方式方法、活动预期效果及持续构建规划等。
3.申报阶段需同时报送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影音等材料。相关资料需清晰无损,图片最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帧率不低于25FPS。
九、申报要求
申报表和文字说明需要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表(纸质版)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要求如下:
1.以院系、职能部门、科研机构为单位上报的,需要加盖申报单位党组织或行政公章。
2.以团学组织为单位上报的,需要加盖所属学院或单位分团委公章。
3.以活动项目组为单位上报的,需要加盖主办单位党组织或行政公章。
十、提交方式
各申报单位请于11月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主楼A903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adawenhua@126.com,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单位及“RONG聚法大——十佳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申报”字样。
十一、评选立项
评选采取专家评审与大众评审结合的方式确定入选项目及等级,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滑然;联系电话:58909084。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