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中国政法大学六十五年华诞,我作为六七届的一名学子颇为感慨。大学生活锤炼了我的思想品德,学到了法学理论和业务知识,为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了坚实基础。回想自己在政法战线三十余年的工作经历,虽未做出什么惊人的业绩,但也算得上是供职单位的中坚力量,为政法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初到北京政法学院的忧与喜
一九六三年考上政法学院,这是我做梦也没想到的事,心里高兴极了。但是当年家乡河北保定遭遇了大水灾,庄稼颗粒无收,家中分文皆无。一想到去北京上大学,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用什么?学杂费怎么办?我一筹莫展,后来从公社贷了十二元钱,收拾了两件旧衣服、一床旧被褥,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了北京政法学院。
来到学校,虽然心怀喜悦,但是最大的困扰和最担心的事仍然是学费和吃饭问题。像我这种情况并非个别现象,六三年我们这批学生大概有一半以上是农村的学生,家庭都比较困难,情况大致相同。出乎意料的是,入学后第一件事,就是学校为同学解决生活问题。校方首先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然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补助,大部分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予以免除,特困生每月十五元的餐费全补,军烈属生和特困生还给三元以下的零用补贴。这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大家的后顾之忧,一颗悬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同学们对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的关怀都十分感动。当把入学后的情况写信告知家里后,全家对党和政府以及学校都十分感激。
六十年代学校的条件不是那么好,但我觉得十分满足,比起高中的环境简直是天上人间。高中时期,特别是六零、六一年国家正是暂时困难时期,每天只吃两顿饭,掺着糠和野菜,而且每顿都吃不饱。到冬天,教室和宿舍大部分时间都没有取暖工具,冻饿难当。到了大学,情况都变了,有正规食堂、宿舍和澡堂,风吹不着,雨打不着,吃得饱,睡得香,好像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一样。条件虽然变好了,但同学们的生活还是比较艰苦的。特别是农村的学生,花钱都是以角、分为单位。
我外孙女现在也在政法大学上学,入学时我送她到学校,大包小包带了一大堆,虽然不是什么高档用品,但比起六十年代的我,不知强了多少倍。她说同学们有时抱怨学校的伙食,我说:“那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学习法学理论和业务知识是办学核心
当时学校虽然建校有十余年时间,但是我们国家法制建设不够健全,法学教学体系还不甚完备。尽管如此,学校还是千方百计地为学生学习法学理论广开门路,从各校借鉴经验编纂教材,请名师讲学,送教师进修,为学生学习创造条件。当时法学理论课程有刑法学、民法学、中国和外国国家与法制史,还有政治经济学、哲学、逻辑学、中共党史等。当时讲课老师大部分都是年轻教师,他们讲课都很认真,虽然没有专家、教授头衔,但学生们对年轻老师都很尊重。六个班二百多人挤在一间教室听课,鸦雀无声。现在老校区教学楼北头较大的房间就是我们当年上课的教室。
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的办学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实务当中的法律工作者。为了巩固和消化所学的法学理论和业务知识,学校在学生毕业前必须组织学生到公检法机关进行实习活动。学校统一组织,分赴全国各地各级公检法机关的办案单位,理论联系实际,验证自己的学习成果。记得我们班还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旁听过一次庭审。
大学教育为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了坚实基础
每当回忆起自己走过的路,总觉得对五年大学生活印象最深,大学生活对我的影响也是最大的。
毕业后我走上了司法工作岗位,谨记要始终坚持重证据、重事实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我在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十年,办理了许多一审刑事案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而且只有一起案件的被告人上诉,还被上级法院维持原判。我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主要坚持这样几点:第一,一定要把事实搞清楚,证据要搞扎实,不能带着疑问下判。第二,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第三,要让被告人认罪服判、心服口服。
对于把实践和证据搞清楚、搞扎实,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做到,但要做到第二点,即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却不那么容易。七十年代对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是由党委决定的,法院没有决定权。那时我曾办理过一起贪污案,通过对案卷的审查和调查取证,我发现定贪污证据不足,原有证据说服力不强,应该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我顶着压力经多次向领导汇报,此案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犯在看守所关押近五年,最终被无罪释放。通过办理这起案件,使我深深体会到,作为一名刑事审判法官,办案中一定要坚持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把事实和证据搞扎实。办一件案子要负责一辈子,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随后我被调到市委政法委工作,后又转调到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至退休。
大学的学习和生活,让自己无限留恋,学校培养和熏陶、师长的教诲,同学的帮助,时常浮现在自己脑海里,每逢想起这些心里就热乎乎的。
(选自中国政法大学校报2017年3月7日第508期总第9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