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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学者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通过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5

总体来看,民法典的起草,体现的很重要的精神就是创新的精神。民法典的创新我觉得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是内容的创新,第二个是体例的创新,第三个是编纂方式的创新。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江平教授

民法典的编纂和颁布是几代中国人的夙愿,是中国法治建设和民商事立法的伟大成就。首先,民法典是宣言书,它宣示了中国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的远大理想和憧憬,宣示了中国对民事法律体系化和科学化的理性追求和决心,也宣示了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价值取向和制度框架。

民法典也是里程碑,它是中国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是民事法律制度走向完备化和科学化的显著标志。从民法典开始,中国法治,特别是民事法治从此迈入了新的阶段,开启了新的时期,或者说进入了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更是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发展、突破和创新,民法典的编纂既有民事法律制度的创新,也有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更有立法理念的突破和发展。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赵旭东教授

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终于通过了,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件,在我看来它在我们国家法治史上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是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一环。长期以来我们国家虽然有单行的民事立法,但是没有民法典。所以民法典这样系统地、全面地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以及权利的保护等各个方面的法典如果不存在,对法律的适用来说确实是不够完善的。民法典的颁布弥补了这个缺憾,所以说是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一环。

第二,对于保护人民的财产、保护人民的权利、巩固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胜利成果有着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民法典第一条就提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需要保护人民的权利,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生活与文化需要。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的规定是很重要的方面,也是一个亮点。所以改革开放到了今天这样的时间节点颁布民法典是巩固改革开放以来胜利成果的非常重要的手段。

第三,是健全民商法体系的重要一环。在我们国家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我们不仅有民法,还有很多商事的立法。民法典不仅是民法的基本法,也是商法的基本法。有了民法典以后,商法的很多规范就建立在了一个基本法之上。因此可以说民法典是完善民商合一立法体制的重要基础。

第四,对法律的适用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就已经有了《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与《侵权责任法》,但是这些法律是在不同时期制定的,它们的历史背景与各个方面的问题都不太一样,因此这些法律之间难免有些矛盾与冲突。民法典编纂一个非常重要的使命就是要对之前各个单行立法中的矛盾、冲突甚至重复的地方进行统一的梳理、统一的规划、统一的整理,编纂成一部系统法典。此次民法典的通过基本完成了这个使命,因此对法律的适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总之,我认为民法典的颁布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永军教授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它凝聚着几代法律人的期盼。根据宪法,制定民法,既表明制宪权高于立法权,也强调中国人民高于人民的代表机关。宪法授予并约束公权,民法划定并保护私权,双方通过构建法秩序,共同指向人的尊严。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集众人智慧,成伟大法典。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焦洪昌教授

2017年开始编纂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的重要一编。此次编纂是在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以及1998年修订的《收养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的,在体例上将收养法纳入婚姻家庭编,完成了婚姻家庭编内部体系的完整统一。

此次编纂在立法价值上特别注重体现具有中国婚姻家庭文化的特色和理念,重视婚姻家庭关系的人伦本质与人文关怀,维护婚姻家庭的伦理属性及团体价值,坚持将尊老爱幼,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平等、互爱、和睦、诚信作为婚姻家庭立法的宗旨。同时,在具体规定中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者利益的保护,实现法律的实质正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一般规定中增设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规定,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婚姻家庭中的引领导向作用。增加了亲属、近亲属与家庭成员的概括性规定,划定了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的边界。在具体规定中修改禁止结婚条件,完善婚姻无效与可撤销制度;增加日常家事代理、婚内析产、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登记离婚冷静期、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性规定;取消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的适用前提、修改和完善了收养条件等社会上有需求、有呼声,司法实践中有判例、有解释的规定,有多项创新和亮点。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 夏吟兰教授

自从我国有立法史以来,这是第一部冠有法典字样的法律,是我国立法史上的里程碑,说明我国法典化的进程往前推进了一大步。

体系化是民法典的最大的亮点之一。它改变了过去那种碎片化的立法模式。凡是重要的、与民商事活动有关系的规则,都纳入民法典,由总则和6个分编共同构成。

当然,我们也还是需要一些单行立法,如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还有一些条例,如婚姻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等,它们属于下位阶的单行立法,重要的立法全在民法典里有所体现。

民法典贯彻了法律为人而设的理念。这个理念源自于罗马时代的法学家,他们提出,全部的法律都是为人而设。我们的民法典也开宗明义,把人放在第一位,规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然后规定了大量的如婚姻家庭等与人关系非常密切的规则,并且将通过专编强化了人格权的规则。所以,为人而设的理念,在民法典中很突出。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费安玲教授

历史上,我国曾多次编纂民法典。上世纪80年代第三次编纂时,我国刚刚开始改革,社会与经济处于快速变动中,制定一部全面的、可以长期稳定适用的民法典还不具备条件。于是立法者改变思路,采取“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方针,在30多年中制定了一大批民事单行法律。然而,各自单行立法必然会导致覆盖不全面和法律之间的冲突,到了一定时候,我们就有了重新整理的必要,把众多单行法体系化、科学化为一部法典;当前,我们的社会有了很大进步,我们每个人都从社会进步中获得很多收益;但无论是社会的进步还是个人的收益,都需要用完善的制度固定下来,才可期久远。中国民法典必将成为世界法律历史上的一座新里程碑。

——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 于飞教授

编辑 黄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