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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学思享”大讲堂第九讲:“严格贯彻执行《纪律处分条例》 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来源:法学院  特约通讯员 曾欣   发布时间:2024-05-23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5月16日下午,我校法学院党委主办的“学思享”大讲堂第九讲于海淀校区科研楼学术讲堂开讲。本次讲座邀请中央党校教授王勇以“严格贯彻执行《纪律处分条例》,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题进行专题讲授。法学院副院长姚国建、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曹鎏与谈。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文英主持,学院全体师生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会议伊始,王文英阐述了“学思享”大讲堂系列活动的由来和宗旨,介绍了本次主讲人王勇的研究领域、工作经历和学术成果。指出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有序展开,此次活动是我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

随后,王勇正式开始了此次专题讲授。他首先认为纪律处分条例的性质是党内法规,本次纪律处分条例的修改是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的重要体现。王勇回顾了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历程,在他看来,2023年的最新修改是二十大精神的体现,旨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王勇接着对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的主要修改内容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处分种类、运用规则和对犯罪党员的处分五个方面展开了论述。就分则部分,王勇教授将条文解读和案例分析相结合,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授。他表示,条例将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规定置于首要地位,是因为政治性是党的灵魂与生命,从严治党需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纪律的核心。关于违反组织纪律的处分规定,则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发扬党内民主从严治党,聚焦民主集中制的公正程序设计,把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此外,违反廉洁纪律的处分规定旨在防止公权力腐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违反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的处分规定是人民主权理论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

王勇还分析了认真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的方式、方法和路径。要树立依规全面从严治党理念,只有严明的纪律才能为党组织和党员树立规矩意识;要培育法治思维,纪律处分条例具有法治属性,并融入了“法治”思维;要加强文化建设,培育尊法守纪的文化氛围。

之后,姚国建和曹鎏进行了与谈。姚国建从我国的政党制度出发,论述了我国不断制定和完善党内法规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并对纪律处分条例要实现的三个目标:实现党中央的权威和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防止权力的滥用进行了阐释。曹鎏认为,本次修订是在新时期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在法治建设观和腐败治理观的指引下做出的,强调政治与法治的融合,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处理好法治的效能性与效益性之间的关系,有益于强化思想引领、确保政治方向、实现程序正义、推进作风建设。

与谈结束后,王文英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她对王勇带来的思想盛宴和学术启迪表示衷心感谢,并就党纪教育学习向法学院师生提出了学习方式和目标成效两方面的要求。希望通过此次集中学习,能够推动党纪教育在法学院师生间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落细落实,为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提供纪律保障。至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思享”大讲堂第九讲结束。

编辑 赵晏苒(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