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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喜获全国首批国家公派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资助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法学院   4-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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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函,正式通知“中国政法大学与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的国际组织法学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获得立项资助,资助期3年,我校成为设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后全国首批获得项目资助的院校之一。据悉,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计划选派100人,我校获批名额8人。

为加大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复合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基础上增设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项目通过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赴世界一流院校、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学习,为国家培养国际组织后备人才。

我校国际法学院积极协助学校,在项目申请过程中付出了诸多努力,使得学校首次申请此类项目即获得成功。根据执行方案,本项目将由国际法学院负责承接。2019/2020学年的项目招生工作将于近期启动,请感兴趣的同学积极申请。

延伸阅读:

一、项目简介

1. 留学身份、规模及期限

攻读蒙大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5人/年,为期12个月;

赴蒙大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人/年,为期4个月。

2. 资助内容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16223加元学费和生活费。蒙大提供9000加元/人奖学金(项目总学费25223加元/人/学年,学费以蒙大官方通知为准);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生活费。

3. 实习安排

我校将协助安排项目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

4.义务与权利

项目学生须在学习期间或课程结束后赴国际组织实习3个月以上;

对于在外留学期间赴国际组织实习(3个月及以上)人员,实习期间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按国际组织实习生奖学金标准提供资助,具体参照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办法执行;

赴国际组织实习人员,可继续申请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如被录取,服务期顺延;

留学或学习结束后赴国际组织任职,视同履行服务期义务;

学成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的限制。如被录取,服务期顺延;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69。

编辑 骆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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