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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中的证据制度”理论研讨会在我校成功举行

来源:证据科学研究院  图/陈军   5-2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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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中的证据制度”理论研讨会在我校学院路校区成功举行,会上同时举行了法院实验基地合作协议续签仪式暨兼职教授聘任仪式。本次活动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证据科学研究院以及《证据科学》杂志社联合主办,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建院12周年的系列活动之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以及各地法院基地的40余位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午8时,法院基地签约仪式和兼职教授聘任仪式举行,该仪式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教授主持。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王旭教授在致辞中对来自全国各地的与会嘉宾表示了真诚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王旭与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教授,同各法院实验基地代表签订了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后,王旭宣读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关于聘任兼职教授的决定》,并与张保生为到场的兼职教授颁发了聘书。最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梁伟院长作为兼职教授代表进行了发言。至此,签约仪式和聘任仪式圆满完成。

(“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中的证据制度”理论研讨会)

“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中的证据制度”理论研讨会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张中教授主持,第二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证据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吴洪淇主持。

在第一单元中,我校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以“刑事证据制度改革若干问题”作了报告,为后续会议的深入研讨指明了方向。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原庭长戴长林,在理论的基础上联系实践,作出了关于“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的基本思路”的发言。张保生教授围绕“中国专家辅助人向专家证人转变的趋势”作了主题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熊秋红研究员围绕“三项规程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推进”作了主题发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作了“技侦证据的使用问题”主题发言。

研讨会第二单元中,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的刘静坤法官以“三项规程与刑事证据制度改革”为主题作了发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新环作了题为“三项规程与庭前会议的功能”发言。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小林,他根据自己亲身参与过的审判经历,进行了“庭前会议证据运行规程的偏失与调适”发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毛立新主任从自己职业角度出发作出了发言,内容主要是关于“‘三项规程’对证人出庭制度的完善”。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律应用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明作了“从《法庭调查规程》看勘验笔录证明力的审查判断问题”主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施鹏鹏教授围绕“庭审实质化的核心争议及后续完善”进行了发言。最后,张保生教授对各位发言者的观点进行了精炼的总结。至此,本次研讨会正式落下帷幕。

编辑 骆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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