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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颁布座谈会顺利召开

来源:民商经济法学院   9-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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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4日,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与法制日报共同主办的《电子商务法》颁布座谈会在京顺利召开。本次会议是2018年8月31日《电子商务法》颁布后召开的全国首个有关《电子商务法》立法与实施相关问题的研讨会。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吴景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监管司副司长白京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任端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司处长白谨毅、司法部工交商事司工贸处处长安宁及北京互联网法院等有关部门主持《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的领导和专家,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来自阿里巴巴、腾讯、京东、滴滴出行等多家互联网公司的代表,以及来自法制日报社、人民网、新华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机构的代表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并就《电子商务法》立法与实施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电子商务法》颁布座谈会现场

历经近五年时间、三次征求意见、四次审议,《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首部综合性立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正是因为《电子商务法》的开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电子商务法》中的某些问题在立法过程中多有争论,在司法实践中也将面临诸多困难。本次座谈会上,来自学界和实务界的与会代表们就《电子商务法》中所涉及的关于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认定、平台经营者责任、知识产权保护等焦点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地探讨,对《电子商务法》的顺利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及多位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教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作为全程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的学界代表,赵旭东教授在座谈会上指出:“中国的电子商务引领了世界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也有理由期待中国的电子商务法能成为国际上电子商务立法的代表,体现中国特色,并为世界电子商务立法提供宝贵的先例。”其他来自我校的教师代表也就《电子商务法》的立法问题以及颁布后实施的若干问题发表了观点。

编辑 黄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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