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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本科生“创新论坛”举行 终身教授陈光中出席论坛并为学生颁奖

来源:教务处  12-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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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第七届本科生“创新论坛”颁奖典礼暨高端学术论坛在昌平校区举行。我校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出席论坛并为获奖学生颁奖,近四百名学生出席典礼和论坛。

教务处处长卢春龙为颁奖典礼和高端学术论坛致欢迎辞。他首先对大家尤其是89岁高龄的陈光中先生冒着酷寒参加活动表示由衷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他同时对陈先生于两天之前在中国新闻周刊杂志社主办的“影响中国”2018年度人物荣誉盛典上获得“见证40年·法治人物”荣誉表示祝贺。卢春龙指出,陈先生作为法学泰斗尤其是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今天的到来,是对本科教育的重视和对本科生学术创新的支持。今晚的颁奖典礼,既是对本科生从事学术创新的褒奖,更是对本科生打开学术创新之门的鞭策。

致辞后,卢春龙为参加本届创新论坛的学生评委颁发聘书。陈光中先生、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汪海燕教授和洪道德教授分别为荣获本届创新论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奖。

(陈光中为获奖学生颁奖 林登峰 摄)

之后的“高端学术论坛之聚焦刑事诉讼法修改”环节由汪海燕主持,陈光中主讲,洪道德与谈。陈光中从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谈起,重点围绕刑诉法修正案中的管辖规定与监察法的对接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要焦点问题,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进行比较,深入浅出的阐述了法律修改的思想背景、修改历程及与实践的对接,表达了对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发展的期待。洪道德重点从刑诉法修改时的立法思想冲突、监察委和检察机关的管辖权问题以及直接立案侦查是否是法律监督的表现形式等问题发表了他的观点。汪海燕进一步从认罪认罚制度应得到有效的辩护支持、我国认罪认罚制度与美国辩诉交易的联系和区别等方面分享了他的真知灼见,其中他重点强调,对于法律的研究,一定要看到法条背后的立法精神和思想,不能就法条论法条、人云亦云。

聚焦刑事诉讼法修改高端学术论坛举行 林登峰 摄)

在答疑环节,陈光中就“缺席审判”、“缺席审判与追赃的关系”、“保障人权和惩治犯罪哪个更优先”等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重点阐述了他的“动态平衡诉讼价值观”,并表示对我国刑诉法的修改走向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充满信心。随后,汪海燕就“值班律师制度”,洪道德就“认罪认罚制度与坦白从宽政策”的区别和联系等问题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本科生创新论坛举办七年来,坚持突出学生学术自治、突出学生跨学科研究能力和国际化创新能力培养等特点,开辟了一个本科生学术创新的崭新平台。本次颁奖典礼以及陈光中先生的莅临,更加凸显对于本科生学术创新的重视。今后学校将继续在制度设计、管理服务上加强建设,增强创新论坛的活力和影响力,通过这一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关键抓手辐射、带动学校整体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和完善,培养出富有创新精神和卓越创新能力的本科生,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助力。

编辑 陈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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