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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举办“从司法鉴定角度探讨网络存证技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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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中国网络存证发展元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对互联网法院的案件审理给出了具体司法解释,引起各界极大关注。该规定中第11条提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时间戳、区块链等存证技术进行法律确认,意味着电子存证技术在司法层面的应用迎来重要突破。

互联网法院是对法院审判模式的重大变革,和审判模式变革相对应的是证据模式的变化,从传统实物证据向网络证据、网络存证的变化。由于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律师、法官等背景不同,对网络存证中的关键技术要素,例如“电子签名”“时间戳”“哈希值”“区块链”等概念理解深浅不一。因此,为了能够更加清晰的认知、理解、使用网络存证技术,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在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联合举办了“从司法鉴定角度探讨网络存证技术”交流会。

交流会由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副所长王元凤主持,王元凤介绍了法大鉴定所基本情况和发展特色,着重强调了我所对于法治社会发展过程中司法鉴定业务动态变化所涉及的新项目、新技术的关注与支持,并预祝交流会圆满成功。

法大鉴定所电子数据鉴定人许晓东从实务和理论两方面探讨了网络存证对电子数据鉴定的影响,并分析了公开报道的区块链存证案例中使用的存证技术特点和问题。

北京交通大学周达天详细讲述了哈希算法的历史、分类、以及使用中的相关问题,并用实际案例演示了MD5算法中的不足。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毛维奕讲述了电子签名、数字身份认证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介绍了该公司已经开展的具体业务。

中国政法大学周跃博士详细介绍了时间戳及区块链知识,并提出了在网络存证中应该由司法鉴定机构确认存证技术合理性同时由公证处确认存证逻辑合法性的观点。

(部分参会人员集体参观了法庭科学博物馆并在法大鉴定所门前合影留念)

此次交流会共邀请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机构、互联网存证机构等40余位同仁参加,大家在近5个小时的“头脑风暴”中充分交流了观点,探讨了网络存证的理论和实务,并希望以后在相关问题上继续加强交流合作。

编辑 黄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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