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律修辞”暨第十七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在海淀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我校人文学院、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中国特色法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以法治话语研究为重点”、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法律方法》编辑部共同主办,人文学院法治文化研究所、逻辑学研究所、中文系联合承办,汇聚了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等全国多所高校和科研单位的130余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法治文化与法律修辞的前沿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幕式由人文学院院长赵晓华主持。

(黄瑞宇致辞 摄影 李泽锋)
我校党委副书记黄瑞宇在致辞中表示,人文学科深度参与法治建设是时代的要求,而法律修辞学作为一门横跨法学、语言学与传播学的交叉学科,对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学术创新、弘扬法治文化具有独特价值。

(陈金钊致辞 摄影 李泽锋)
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中国特色法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以法治话语研究为重点”首席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金钊在致辞中表示,法律作为一种修辞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恰当的修辞不仅是语言技巧的体现,更是传播法律观念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法律被理解与适用的关键。

(第十七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举办 摄影 田粟屹)
主论坛设置有六个单元。在主旨发言环节,多位学者围绕法治文化和法律修辞的概念内涵、理论学说和方法运用分享了各自的研究成果。
同时,本次会议还设置了六个青年论坛单元,汇集了来自全国各高校的数十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围绕相关主题发表了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