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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第四十三期致知讲坛暨第三期法思大讲堂——“贪与腐的囚笼”

来源:法学院  5-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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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晚,第四十三期致知讲坛暨第三期法思大讲堂于逸夫楼刘皇发学术报告厅开讲。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锦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应邀出席,担任此次主讲嘉宾,为广大学子带来了一场学术盛宴。

(第四十三期致知讲坛暨第三期法思大讲堂——“贪与腐的囚笼”)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严抓贪腐,推动反腐进程,而后更是设立监察委员会,推动了国家监察体制的深刻变革。2018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正式赋予监察委员会以宪法地位。面对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的重大变革,此次致知讲堂以“贪与腐的囚笼——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之塑造”为主题,深刻剖析其背后深意,带领广大法大学子增强对国家监察体制的理解与体会。

讲座伊始,胡锦光首先就个人对监察法和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解进行发言。他提到,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是反腐败斗争的三大重要环节,而本次监察法的出台正是“不敢腐”环节的有力举措。除此之外,他还从监督范围全覆盖、合宪性、机关性质及宪法修正案形式等角度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说明。

(讲座现场)

余凌云接着谈到,在完善监察法和监察体制的历史进程中,我们仍需进一步加深理解,增进学习和研究。随后,他还在监察权性质、救济权利及公开原则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焦洪昌从其他角度进行了补充分析。回顾监察委员会设立的历史渊源,他认为,反腐败斗争任务的艰巨和反腐力量的分散是监察委设立的重要原因。通过监察委的设立,监察工作也将更加集中、统一和高效。此外,针对前两位老师提出的思考性议题,焦洪昌也就其宪法依据、机关性质等作了回应。

守正义之底线,倡政治之清廉。本次致知讲堂聚焦当下热点,剖析法中深意,极大地激发了学子的思考热情。


编辑 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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