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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 法商融合——法大首期司法鉴定意见质证班正式开课

来源:商学院  王育敬   7-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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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首期“司法鉴定意见质证高级研修班”成功开班。此次研修班吸引了来自全国近60位律师、检察官、法官和司法鉴定人参加为期三天的课程学习。本次课程由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高层管理教育中心(EEP)主办。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意见质证高级研修班一期学员合影)

开班仪式由商学院高层管理教育中心副主任肖富荣主持。本课程依托中国政法大学优秀的证据科学与法商融合的优势学科将向学员呈现”三天课程、四类鉴定、五大模块、六号开课、七位名师、八号结业“的学习体验。

商学院高层管理教育中心主任、法务会计研究中心主任张苏彤教授为开班典礼致辞。张苏彤代表主办方向从全国各地赶来的学员表示欢迎,介绍了法大以及法大商学院的办学特色、对司法鉴定意见质证班的策划目的及意义进行了阐述,并对此次培训班学员的构成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张老师热情洋溢的发言,引得在场学员阵阵掌声,将开班典礼推上了高潮。

开班典礼之后,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教授和北大法学院著名的证据法学者陈瑞华教授给学员做了精彩的学术报告。

张保生教授报告的题目是《专家辅助人向专家证人转变的趋势》。张教授通过科学证据可采性标准、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意义、专家辅助人身份的多重性及其弊端、“林森浩投毒案”与专家辅助人意见性质之争、专家辅助人意见向专家证言演变的问题五个部分的讲授,得出三个结论:第一,专家辅助人向专家证人的角色转变,是由中国“鉴定人+专家辅助人”专家证据制度的内在矛盾驱动的,是摆脱科学证据运用过程中证明和采信之现实困境的一条最佳途径。第二,专家辅助人向专家证人角色转变的核心要求:一是实现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平等、专家辅助人意见与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平等;二是将过去强加给专家辅助人的不合理的质证职责还给律师,使其回归专家证人本色;三是贯彻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规则,特别是提高律师的交叉询问能力。第三,随着专家辅助人向专家证人角色的转变,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所提供的专家证言在可靠性程度上的差异,对科学证据可采性规则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要求。

陈瑞华教授通过大量的案例为学生讲解《如何有效地质证鉴定意见》。在报告过程中,陈教授幽默诙谐的讲述引得学员阵阵笑声和掌声。学员在课间纷纷请陈教授在著作上签名并与陈教授合影。

(北大法学院证据法学者陈瑞华教授正在给学生签名)

此外,5位司法鉴定意见质证方面的专家分别在法医、文书、司法会计、电子数据四大领域,为学员带来精彩的司法鉴定质证理论与实践课程。

司法鉴定意见是我国三大诉讼法都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形式,被人们誉为“证据之王”和“科学的证据”。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制度的建立,司法鉴定意见在我国的诉讼活动中出现的频次是越来越高。如何在庭审中对司法鉴定意见在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进行充分有效的质证已经日益成为重要的研讨话题。本课程正是依托中国政法大学优秀的证据科学与法商融合的优势学科,云集国内司法鉴定业界一流的教授和专家资源,借鉴世界著名证据科学与专家证人人才培养的经典模式,结合我国诉讼实践中对司法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现实需求的现状,为我国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安经侦干警、司法鉴定人等法律从业者学习先进的证据法学及司法鉴定学的理论和实务,全面提升个人质证司法鉴定意见的能力与技能,拓展业界精英人脉资源提供一个崭新的平台,致力于培养一批具有深厚证据科学与司法鉴定学的理论功底,能够有效质证在诉讼活动中出现的主要类型的司法鉴定意见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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