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了迎接“新消法”的正式实施,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我校研究生院于3月14日至15日举行了“‘新消法’进行时”系列活动,通过普法宣传、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校及社区进行消费者维权知识普及活动。

一、“传递正能量,维权在身边”主题宣传
14日中午,我校团委与海淀区消费者协会合作主办、我校研究生院社团联合会承办的“传递正能量,维权在身边”消费维权宣传活动于我校学院路校区全面展开。活动以普及文明消费理念、传播法律维权知识为宗旨,在校园内外两处场所同时进行,得到了参与者的一致好评。
校园内,维权知识竞答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不仅具备知识性与趣味性,还能收获丰富的奖品,同学们都跃跃欲试;参与的同学还纷纷在“文明消费”的横幅上签名,表示自己理性购物、适度消费的决心。
校园外,志愿者们通过设置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的方式,指导社区居民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志愿者们还发放了有关消费观念、维权意识、维权途径的调查问卷,以便进行统计分析,得出更合理的法律建议。

二、“新消法,新亮点”专题讲座
14日晚19时,“海淀工商送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之解读新消法”讲座在我校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举行。本次活动由我校团委与北太平庄工商所联合主办,校研究生院社团联合会承办。北太平庄工商所所长张喆一行四人出席了本场讲座,主讲嘉宾由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耿军律师担任。讲座以解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发内容,通过对当前的热点案例进行法律点评的方式,向同学们讲授“新消法”的修改亮点,提升同学们运用“新消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活动伊始,主办方向同学们发放了解读“新消法”的小册子,图文并茂的内容使同学们对“新消法”形成了初步的认识。随后,主讲人通过生动的案例向听众逐一解读“新消法”中的亮点,包括赋予网购消费者七日内无因退货的权利,要求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面启动强制召回制度,加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等。最后,在互动环节中,耿军律师还对同学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三、我校派员参加大学生“新消法”知识竞赛
15日下午17时,“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大学生新消法知识竞赛”在中国人民大学拉开帷幕,我校参赛选手孙亚男、许星华、公志玮与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五所高校的选手同台竞技,展开了激烈的角逐。
本次知识竞赛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比赛共分为两个环节:必答环节和抢答环节。在必答环节,选手们需要依次独立回答选择题、判断题,并在30秒内对案例题展开小组讨论、迅速做出解答。这一环节主要考察选手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以及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在抢答环节,选手们需要通过团队合作方式,迅速抢到答题权,并准确回答出主持人提问的选择题、判断题和列举题,参赛队伍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整体协作能力都在此环节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最终,我校学子凭借扎实的法律基础、良好的法律素养、灵活的现场表现,荣获本次比赛的二等奖。
通过3.15系列活动的举办和参与,同学们深化了对“新消法”内容的理解,提升了法律职业素养,锻炼了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新消法”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行为,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新消法”的贯彻与实施,仍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努力,其实际执行的成效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