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10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九所高等院校深入交流法治人才培养合作共建机制,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雄华、我校副校长卢春龙出席签约仪式。
卢春龙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旭辉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签订协议)
与会高校与北京高院就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建立协同培训培养机制、建立培训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学术研究合作机制、建立高校专家智库等五个方面达成合作共识。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部副部长马健伟,各高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北京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