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校党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要求,1月23日,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院、科研处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全面推进研究生协同培养,召开专题会议。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朱勇、副校长兼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张保生出席会议,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副院长解志勇、科研处处长柳经纬、副处长杜学亮等参加会议。 会议提出,为落实校党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加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探索,同时,深化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应该加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研究生院、科研处在各项工作方面的全面、深入合作。经研究,会议就如下事项达成共识。
一、教学资源共享。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外聘专家,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专家以及外国专家,为中心开设的课程,向全校研究生开放;所开课程,计算学分,增加课容量;逐步开发新课程,纳入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科研资源共享。整合协同创新中心与研究生教育中的科研资源,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计划与研究生教育中的现有科研项目整合统筹,在相关专业设置专项课题,协同创新中心与研究生院共同支持,实现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同步提升。
三、共建研究生外国实习基地。充分发挥协同创新中心外国协同单位的资源优势,推进研究生外国实习。将安排研究生外国实习纳入外国协同单位的重要职能范围,每年选派三个批次(每批次10-30人,优先选派司法文明方向研究生)研究生到国外进行为期三个月左右的专业实习。研究生院负责争取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支持,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提供部分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