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赴山东泰安市挂职博士生圆满完成挂职任务顺利返校。
今年3月5日,我校研究生院根据与泰安市委组织部签订的相关协议,选派五名博士生前往泰安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挂职,担任相关县、市、区法院院长助理或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挂职期间五个月。8月初原定的挂职期满后,由于挂职单位工作需要,多数人员均延长了挂职时间。
半年的挂职时间里,泰安市委组织部、挂职区县和挂职单位领导对挂职工作高度重视,对挂职博士生的工作和生活非常关心,为挂职博士生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细致指导。
挂职期间,五名博士生通过不同的形式在挂职单位努力工作,深入学习,促进所挂职法院、检察院干警理论水平的提升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来丽锋博士提出了优化法院管理体制的相关建议,王林林博士开设讲座讲解调研文章的写作、帮助挂职单位申请省级课题;何磊博士结合当地案例、撰写判例分析并以挂职单位名义发表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物;季晓军博士参与各种疑难案件的论证;边慧亮博士在基层法庭开展理论指导。
博士生挂职2个月后,学校领导和研究生院负责人赴泰安市亲切看望了挂职博士生,了解挂职博士生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和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朱勇一行2013年5月7-8日,来到泰安市,并与泰安市委组织部、相关区县党委领导和挂职博士生进行了座谈。会上,石亚军书记强调博士生们要在两方面做好半年的挂职工作。一方面要利用这次基层工作经历,提升自己的能力,实现法律与实践的结合;另一方面,要对挂职单位的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过各种形式提高挂职单位的理论水平。
挂职期满前,我校研究生院一行赴泰安市各挂职单位实际了解博士生挂职工作情况,并召开了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赴泰安挂职工作座谈会。山东省泰安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挂职相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负责人,我校研究生院副院长解志勇、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任肖宝兴和五位挂职博士生参加会议。会议由山东省泰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蒋永斌主持。
解志勇代表学校感谢泰安市委组织部、相关挂职单位对我校博士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的便利条件。他说,教育部7月初召开的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重点之一是推动研究生教育从书斋走向社会,将实践实习作为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我校在3月就开始实验采用博士生基层顶岗挂职的形式来加强实践能力培养。从现在反馈的情况来看,取得的效果非常好,双方都受惠。
蒋永斌对中国政法大学能够遴选优秀博士生来到泰安市挂职表示感谢。他指出,通过校地合作模式,开辟了大学与地方直接沟通的桥梁,真正实现了大学的社会功能,也使相关的挂职单位从年轻的博士生身上学到了新的思想、新的活力。同时,他对五位博士生在泰安各基层法院、检察院所做出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与认可,并希望双方能够将博士生挂职活动持续下去,实现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
会上,五位博士生对半年来的挂职工作做了简要汇报。挂职博士生对泰安市委组织部、挂职单位对他们的工作、学习提供的良好条件表示感谢。他们认为,在法院、检察院的挂职是自己人生历程中重要的经历,有机会来到泰安挂职是学校对他们的信任,也是对自己理论功底的检验。通过这次挂职,使他们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社会交往能力都得到了锻炼。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宏伟作为挂职单位代表发言,高度肯定了我校挂职博士生挂职期间的优异表现。
延伸阅读:
为提高博士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通过“顶岗挂职”等形式,让博士生通过参与审判、检察业务实践,增进对基层司法实践难题的了解,促进理论研究和实践的结合,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综合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水平。
2013年3月赴山东省泰安市挂职的5名二年级博士研究生是学校从近20名报名挂职的博士研究生中遴选确定的,他们分别来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政治学等4个专业。根据泰安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来丽锋博士挂职泰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王林林博士挂职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何磊博士挂职新泰市人民法院院长助理、季晓军博士挂职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边慧亮博士挂职宁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