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我校承办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

来源:记者 骆红维   9-9   阅读:
T AAA

9月8日,由我校承办的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本届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刘贵芹,本届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我校校长黄进、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院长、法学院院长赵秉志、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夏锦文、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本届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我校副校长李树忠,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财经政法与管理教育处处长吴燕,以及本届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共50余位代表出加了会议。会议由徐显明主持。

会上,黄进首先代表学校对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学校对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建立予以高度重视,配备了专门人员,安排了专门场所,提供了专项资金,搭建了专门平台,为新一届指委高质量开展工作创造有力条件,提供有力支持,以切实保障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正常运行。

吴燕宣读了《关于成立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刘贵芹代表教育部向新一届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颁发了聘书。

针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一届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刘贵芹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分析形势,把握走势。深入了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急待提高、高校职能新拓展、90后大学生新特点、教师队伍情况多样化和教育部机关职能转变等五大形势对高等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从全局高度开展高等法学教育;二是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坚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建立教学质量标准体系为基础,以改进教学方法为重点,以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引领,改进高等法学教育;三是准确定位,开局起步。他希望新一届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准确定位,明确职责,做好调研,做好统筹,做好计划,做好自律,使本届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李树忠作了《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草案)》的起草说明,全体委员讨论并通过了教指委章程。与会委员就教指委2013年度工作计划、五年规划、本届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基本机制等问题进行交流,重点围绕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等为题展开讨论。

徐显明作了总结讲话,他表示,当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法学教育发展存在着法律职业的高素质与法学教育的低起点之间的矛盾、大众化与职业教育的英才要求间的矛盾、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之间的矛盾、法学教育的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定位矛盾等4个矛盾以及法学教育在职业化发面存在着司法伦理的训练、职业技巧培训2个缺陷亟待解决。针对我国法学教育发展趋势,他指出,我国的法学教育经历了30多年艰难探索,发展方向已经渐趋明了,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加以把握:一是多元化,二是质量化,三是国际化,四是特色化。

徐显明希望,各位委员在讨论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全力做好教指委的重点工作,为促进法学类专业的专业化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闭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 微博 |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