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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本科招生“分省宣传员”制度,持续优化吸引优秀生源的工作体系——我校召开2013年本科招生宣传工作会议

来源:文/教务处 图/摄影工作室 于华   6-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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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下午,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宣传工作会议在昌平校区召开。副校长张桂林、纪委办公室主任韩长胜、全体本科招生宣传咨询员及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负责人主持。

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是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吸引优秀生源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持续有力的招生宣传工作让我校的社会认可度持续提升,贴心细致的宣传内容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受到考生和家长的认可和欢迎。

2012年招生工作完成后,教务处认真分析和总结招生宣传中可以提升的细节问题,决定建立“分省宣传员制度”。在往年的本科招生过程中,由于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过于繁忙,考生和家长往往会选择拨打校办、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的办公电话进行咨询,一方面干扰了这些部门的正常办公,另一方面,由于招生宣传的专业性,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答复也难以让急需咨询的考生和家长获得满意和准确的信息。为此,教务处出台了《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宣传“分省咨询员”工作办法》,建立了“分省宣传员”制度:在保持以往的安排咨询组赴各省宣传的基础上,建立了专门的分省宣传员队伍,每位分省宣传员负责1到2个省的咨询任务,公布了覆盖31个省区的分省咨询电话,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了更为方便、畅通、精准的咨询渠道。

张桂林副校长对于建立本科招生“分省宣传员”制度予以充分肯定,并为2013年全体“分省咨询员”颁发了聘书。张桂林在讲话中指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大学永恒的主题,招生是人才培养工作的第一环节,是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第一步,对于高校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学校从上到下都应当高度重视。她希望每位招生宣传咨询员,都应当在充分熟悉校史校情及招生政策的基础上能够有思考、有拓展、有提升,对学校的整体优势、特色和传统形成有机的理解。张桂林要求,每一位参加招生宣传的工作人员要以“责任”和“情感”为支点,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让我校的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在精细化、科学化方面再上一个台阶。

会议上,教务处副处长兼招生办公室主任刘琳琳介绍了2013年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的任务和整体的招生宣传工作安排,详细介绍了本科招生宣传的理念、态度、措施、方法和目标等问题。纪委办公室主任韩长胜结合个人工作体会,对于全体“分省咨询员”提出了工作纪律要求。他强调,全体宣传工作人员要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六不准”、“十严禁”的要求,本着对学校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自律,认真做好2013年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国际法学院兰花副教授代表全体分省咨询员做了发言。

会议的最后,招生办公室对全体咨询员进行了招生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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